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通渭县乐百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甘肃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生产静宁苹果、通渭苦荞麦、兰州百合、秦安蜜桃、秦安苹果等5个产品的15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由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经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通渭县乐百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甘知公告〔2022〕01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甘肃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生产静宁苹果、通渭苦荞麦、兰州百合、秦安蜜桃、秦安苹果等5个产品的1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由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经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5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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