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警示作用的雨伞无效
申请号: | 00268338.5 | 申请日: | 2000-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455101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24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志宏 |
主分类号: | A45B3/00 | 分类号: | A45B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践实 |
地址: | 台湾***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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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 作用 雨伞 | ||
1、一种具警示作用的雨伞,主要包括:中空杆、警示件、护罩及手柄组成,其特征在于:中空杆的一端设有具发光作用的警示件,该警示件可为设在中空杆顶端的、外带护罩的警示灯及设在伞布外表面上的反光物,另一端设有可与警示件导通的、内装导电元件的控制器及与控制器螺接的手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警示作用的雨伞,其特征在于:上述具发光作用的警示件可为设在中空杆顶端的、外带护罩的警示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具警示作用的雨伞,其特征在于:上述警示灯可为发光的二极管或闪光灯固装在壳体内,壳体下端设有外螺纹固接在中空杆顶端,也可作为中空杆的端头与中空杆为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警示作用的雨伞,其特征在于:上述伞布外表面上设有的反光物是:涂在其上间隔数圈的或径向间隔的反光漆,也可是粘缝在上的其他能反光的物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警示作用的雨伞,其特征在于:上述导电元件可为设在控制器内的电池座,内壁装有带导电弹片的开关或触点开关,按钮露在中空杆外。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具警示作用的雨伞,其特征在于:上述可与警示件导通的是置于中空杆内的两根导线与上述带导电弹片的开关、电池座串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警示作用的雨伞,其特征在于:上述手柄是弯折状或圆柱状的柱体,一端设有外螺纹,其上端固有一电池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警示作用的雨伞,其特征在于:上述护罩可为透明中空的圆柱体或圆球体或多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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