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计费系统无效
申请号: | 00806878.X | 申请日: | 2000-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1349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5-15 |
发明(设计)人: | 古田泰之;柿原正树;青木康树;寺田春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爱信精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7B15/00 | 分类号: | G07B15/00;G08G1/0969;G01C2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铁良,叶恺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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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计费 系统 | ||
1.一种收费系统,包括
GPS测位装置,用于检出移动物体的位置;
监控装置,用于利用所述GPS测位装置,生成表示所述移动物体对地位置的信息;
计费处理装置,用于使用所述信息,判断所述对地位置是否在计费范围内,当判断所述对地位置在计费范围内时,对所述移动物体进行计费的数据处理,
该计费系统的特征是:
所述监控装置含有包含成为不能进行GPS测位的设施或地形的位置及形状的地理数据、当不能进行GPS测位时,利用变为不能进行GPS测位前生成的所述信息,从该地理数据中检出成为这次不能进行GPS测位原因的对地位置对应的所述设施或地形,并将检出的所述设施或地形的位置作为移动物体现在的对地位置。
2.权利要求1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所述计费处理装置设有存储装置,用以存储所述移动物体相关的多项移动物体识别信息、所述计费范围相关的多项计费信息和所述移动物体移动相关的多项移动履历信息。
3.权利要求2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所述移动物体识别信息包括所述移动物体相关的储备金信息,该储备金信息保持该移动物体对于所述计费系统的计费可支付的现在金额。
4.权利要求3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所述存储装置还设有读写所述储备金信息的读写装置。
5.权利要求4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所述计费处理装置通过所述监控装置、判断出所述移动物体通过了计费范围时,使用所述读写装置,更新所述存储装置的储备金信息。
6.权利要求1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设有与管理所述计费系统的信息站通信用的通信装置。
7.权利要求1项至6项中任一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所述地理数据包括表示设施或地形的电波屏蔽区间两端各位置的数据,
所述监控装置从所述不能进行GPS测位之前的由所述GPS测位装置检出的对地位置对应的前述电波屏蔽区间的所述地理数据中检出一端,把检出的一端作为所述移动物体的对地位置。
8.权利要求7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设有不利用卫星电波,检出所述移动物体移动距离的检出装置,
所述监控装置检出所述一端后,把从根据所述检出装置检出的移动物体的移动距离所求得的所述一端到面向另一端的方向的位置作为对地位置。
9.权利要求1项至6项中任一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还包括不利用卫星电波,检出所述移动物体移动距离的检出装置,
所述地理数据含有表示设施或地形的电波屏蔽区间两端各位置的数据,
所述监控装置将所述不能进行GPS测位之前及之后的由所述GPS测位装置及所述检出装置检出的对地位置对应的所述电波屏蔽区间的一端从所述地理数据中检出,并把检出的一端作为所述移动物体的对地位置。
10.权利要求9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前述监控器装置检出所述一端后,把从根据所述检出装置检出的移动物体移动距离所求得的所述一端到面向另一端的方向的位置作为对地位置。
11.权利要求8项或10项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所述计费处理装置当通过所述监控装置不能进行GPS测位,不能检出所述电波屏蔽区间且所述检出装置检出的移动物体移动距离超过规定阈值时,将异常信息存储于所述存储装置。
12.权利要求11记载的计费系统,其特征是:
通过通信装置将所述存储装置存储的所述异常信息发送到所述信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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