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板式臭氧发生器无效
申请号: | 01211292.5 | 申请日: | 2001-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4661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2-19 |
发明(设计)人: | 李西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西敏 |
主分类号: | C01B13/11 | 分类号: | C01B13/1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4034 辽宁省鞍***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板式 臭氧发生器 | ||
1.一种板式臭氧发生器,包括放电极部件和地极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放电极部件由两片玻璃板(6)叠合而成,放电极(11)夹在玻璃板(6)之间,玻璃板(6)周围镶有密封边框(4),两侧各带有一个外延部分(5),电源线(9)通过小块金属箔与放电极(11)相连接,地极部件由两片不锈隔板(1)和中间的导流翅片板(18)及周围的边条(7)所组成,形成水腔,并开有进、出水口(17),在与玻璃板(6)相应的部位也带有外延部分(8),放电极部件通过边框(4)固定在两片地极部件之间,使两个结合面各形成一个气腔,外延部分5和8组合后形成进、出气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放电极(11)由玻璃板(6)上的镀锌层所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延部分5和8可以设在两侧对角线的两端,其宽度可以等于玻璃板(6)和隔板(1)的高度或宽度;所述的进、出水口(17)可以开在另一对角线的两端,其宽度可以等于隔板(1)的高度或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隔板上的外延部分8的长度略短于玻璃板(6)的外延部分(5)的长度,并向内侧弯曲。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流翅片板(18)呈锯齿状,把水腔分割成若干条并行的通道,两面分别与两侧的隔板(1)相钎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密封边框(4)可以是整体式或由多条组合而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该发生器可以由n个地极部件和n-1个放电极部件并联组合而成。
8.根据权利要求1、3或7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在进、出水由(17)和进、出气口的位置上分别安有水、气封头(3)和(14)。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臭氧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线(9)通过绝缘管(16)从气封头导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西敏,未经李西敏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1211292.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