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造气燃烧锅炉无效
申请号: | 01241783.1 | 申请日: | 2001-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491701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5-15 |
发明(设计)人: | 卢万松;李基万;付景臣 | 申请(专利权)人: | 舒兰市锅炉厂 |
主分类号: | F23B1/14 | 分类号: | F23B1/14 |
代理公司: | 吉林市达利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天休,卢兆华 |
地址: | 132600 吉林省***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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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煤造气 燃烧 锅炉 | ||
1、一种煤造气燃烧锅炉,其特征是:它包括由内炉体(5),在内炉体(5)的下部设有炉栅(22),炉栅(22)装于灰盘(23)内,炉栅(22)与汽化剂入口(9)连通,汽化剂入口(9)与鼓风机(13)连接,灰盘(23)与传动装置(21)连接,在内炉体(5)顶部装有加煤装置(1)、探火孔(3),在内炉体(5)上设有煤气出口(16)、人孔(17)组成的煤气发生炉,在煤气发生炉的内炉体(5)上设置由内水夹套(4)、外水夹套(6),内、外水夹套(4、6)的上、下端设有连通的上、下连接管(14、18),内、外水夹套(4、6)之间为炉膛(8),在炉膛(8)内设置多根水冷壁管(7),水冷壁管(7)的上、下端均与内水夹套(4)连通,在炉膛(8)上设置燃烧器喷咀(30)、烟道管(27),在内水夹套(4)上设置进水口和蒸汽出口(10、26)组成的锅炉,煤气发生炉的煤气出口(16)通过管路与锅炉的燃烧器喷咀(30)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造气燃烧锅炉,其特征是:在锅炉的内水夹套4内设置若干根超导热管(31),超导热管(31)的一端伸入炉膛(8)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造气燃烧锅炉,其特征是:煤气发生炉的煤气出口(16)或通过在外水夹套(6)上设置的除尘装置(15)与锅炉的燃烧器喷咀(30)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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