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02103370.6 | 申请日: | 2002-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3699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18 |
发明(设计)人: | 上田敦史;岩本和也;尾浦孝文;芳泽浩司;出口正树;森川敬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40 | 分类号: | H01M10/4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剑华 |
地址: | 日本国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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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由正极、负极及非水电解液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液由(A)环状羧酸酯、(B)具有至少一个碳碳不饱和键的环状碳酸酯及(C)不具有碳碳不饱和键的环状碳酸酯构成的非水溶剂和溶解于非水溶剂中的溶质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环状羧酸酯(A)选自γ-丁内脂及式(1)表示的γ-丁内脂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式中,R1~R6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卤原子、1~6个碳原子的烷基或1~6个碳原子的酰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γ-丁内脂的衍生物是γ-戊内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个碳碳不饱和键的环状碳酸酯(B)选自碳酸亚乙烯酯、碳酸乙烯基亚乙酯及碳酸二乙烯基亚乙酯中的至少一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不具有碳碳不饱和键的环状碳酸酯(C)选自碳酸亚丙酯、碳酸亚乙酯及碳酸亚丁酯中的至少一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环状羧酸酯(A)选自γ-丁内脂和γ-戊内脂中的至少一种,具有至少一个碳碳不饱和键的环状碳酸酯(B)选自碳酸亚乙烯酯、碳酸乙烯基亚乙酯及碳酸二乙烯基亚乙酯中的至少一种,不具有碳碳不饱和键的环状碳酸酯(C)选自碳酸亚丙酯及碳酸亚乙酯中的至少一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个碳碳不饱和键的环状碳酸酯(B)是碳酸亚乙烯酯与碳酸乙烯基亚乙酯的混合物。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溶剂还含有链状碳酸酯(D)。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链状碳酸酯(D)选自碳酸二甲酯、碳酸乙甲酯及碳酸二乙酯中的至少一种。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均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溶剂还含有甘醇二甲醚(E)。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甘醇二甲醚(E)选自二甘醇二甲醚、三甘醇二甲醚及四甘醇二甲醚中的至少一种。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由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构成,所述负极由石墨构成。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由化学式Lia(Co1-x-yMgxMy)bOc表示,式中,M为选自Mn、Ni、Y、Yb、Ca、Al、Ti、Cu、Zn、Sr及Ba中的至少一种,0≤a≤1.05,0.005≤X≤0.15,0≤y≤0.25,0.85≤b≤1.1,1.8≤c≤2.1。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溶质是LiPF6与LiBF4的混合物。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溶剂还含有由苯基及具有与苯基邻接的环状化合物基团构成的苯衍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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