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离心制动器的致动器无效
申请号: | 02118335.X | 申请日: | 2002-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3872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25 |
发明(设计)人: | 约翰尼斯·布赫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门子建筑技术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K7/102 | 分类号: | H02K7/102;F16D59/00;F16D5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肖鹂,陈小雯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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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离心 制动器 致动器 | ||
1.用来操作致动部件的操作机构,包括配有转子的电机,能量贮存件和离心制动器,其特征在于,该致动部件依靠接通的电机在第一运动方向上操作,并且依靠能量贮存件在第二运动方向上操作,该离心制动器的制动体设置在该电机的转子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作机构,其特征在于,该电机的一部分盖体构成该离心制动器的制动鼓。
3.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的操作机构,其特征在于,该致动部件的操作是依靠至少一个减速级(reduction stage)在第一运动方向上导引的。
4.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的操作机构,其特征在于,该能量贮存件是通过弹簧来实现,当操作该致动部件时,由电机在第一运动方向上能拉伸该弹簧。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操作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弹簧通过至少一个减速级与该电机机械连接。
6.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5的任一权利要求的操作机构的致动部件。
7.用于操作一致动部件的操作机构的同步马达,包括转子,其上设置有离心制动器的制动体。
8.用于如权利要求1至5的任一权利要求的操作机构的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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