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辉光放电灯、照明器具及辉光放电灯用电极无效
申请号: | 02122074.3 | 申请日: | 2002-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388561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01 |
发明(设计)人: | 斋藤明子;大泽滋;田村畅宏;叶山训幸;松永启之;依藤孝;盐崎满;泉昌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1/04 | 分类号: | H01J61/04;H01J1/146;H01J61/26;H01J61/1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敬国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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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辉光 电灯 照明 器具 用电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适合作为启动放电灯等或热阻极型荧光灯的辉光启动器用的辉光放电灯、采用该辉光放电灯的照明器具及辉光放电灯用电极。
背景技术
辉光放电灯以往多用作启动冷阴极放电灯或热阴极型荧光灯等放电灯的辉光启动器或显示灯。
辉光启动器等的辉光放电灯具有在暗处启动时间延长的趋势,故希望缩短该启动时间。
另外,启动时间对于辉光启动器,是放电延迟时间、辉光放电持续时间、关闭时间及脉冲发生时间之和。
在暗处的启动时间延长的原因在于,初始电子的供给量不足,放电延迟时间延长。
以往,为了缩短放电延迟时间,采取了下述的放射性同位素的方案。
将微量的147Pm等放射性同位素涂布在电极附近,或通过电化学方法被覆,再在其上镀以Ni等金属(以往技术1)。
将85Kr、3H等气体放射性同位素封入放电容器内(以往技术2)。
以往技术1及2,由于能够利用放射性同位素预先将平时放电容器内的放电介质进行电离,由此在点灯时能够迅速开始放电,故缩短放电延迟时间的效果很显著。
但是,即使是微量的同位素,也要求制造设施必须满足放射线安全标准,而且为了安全操作,也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鉴于上述的缺点,还正在摸索不采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方案。
在日本专利特开平10-255724号公报中,揭示了采用具有长余辉性的荧光体的技术(以往技术3)。
根据该以往技术,即使在暗处,也有余辉入射至电极表面部分,由此而发射光电子,由于供给了初始电子,因此缩短了放电延迟时间。
但是,利用具有长余辉性的荧光体,它能够维持所需要的余辉量的时间有限。
根据上述文献所述,对于FL15型荧光灯,在暗处维持所需要余辉量的时间,例如以100lx的光量点灯30分钟后,其限度为60小时(2.5天)至90小时(3.75天)。
另外,具有长余辉性的荧光体必须设置在外部光能照射到的部位上,因此对外壳有限制,不能使用遮光性材料。
另外,在日本专利特开昭54-64873号公报中,揭示了利用电镀等用锌被覆电极以缩短在暗处的启动时间的技术(以往技术4)。
在以往技术4中,即使镀锌膜表面氧化,其氧化表面层也利用辉光放电而飞溅,形成清洁而且相当活性的表面。
另外,由于飞溅的锌原子与放电容器内的杂质结合,附着在玻璃管内壁,因此使放电介质净化,同时也抑制从玻璃管体放出杂质。
因而,根据以往技术4,从电极表面容易发射初始电子,消除了以往技术1-3中的缺点。
发明内容
但是,本发明者经过研究,在以往技术4中,双金属片可动电极或固定电极所被覆的锌,常常随着辉光放电或高压脉冲放电而溅射(飞溅),并短时间内从电极上消失,不能维持短时间启动特性。
另外,启动时间虽然随着锌的膜厚增加而缩短,而且存在制造困难、电气特性变化等的缺点。
特别是若为了抑制溅射而提高放电介质的气压,则启动开始电压上升,因此具有放电延迟时间延长、放电开始时间延长的缺点。
另外,对于以往技术4,已知存在放电开始概率随锌的膜厚大小而变化的缺点。
另外,在以往技术4中,虽然由于电子发射材料采用锌,因而能够使放电开始电压下降,但存在问题是,在使用过程中电子发射材料慢慢消耗,与之相联系地放电开始电压上升,变得难以进行放电,结果放电所需要的时间延长。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缩短启动时间、改善暗处的启动特性的辉光放电灯、采用该辉光放电灯的照明器具及辉光放电灯用电极。
另外,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大幅度减少电子发射材料的溅射(飞溅)同时除去气体中的杂质、抑制不希望的放电延迟及放电开始电压上升的辉光放电灯、辉光启动器、采用它们的照明器具及辉光放电灯用电极。
再有,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使用过程中抑制再工作电压的下降、使用过程中稳定工作的辉光启动器及使用该辉光启动器的照明器具。
本发明第1形态的辉光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具有放电容器、放电容器内安装的一对电极、封入放电容器内的以稀有气体为主体的放电介质、以及被覆在一对电极中的至少一方且由锌合金构成的电子发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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