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拖车在审
申请号: | 101985000005349 | 申请日: | 1985-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04801B | 公开(公告)日: | 1989-07-19 |
发明(设计)人: | 特斯特罗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特斯特罗德 |
主分类号: | 分类号: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陶增炜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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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拖车 | ||
1、一种两轮车辆用的拖车有一个主体件可以装载货物,并有一个前端和一个后端;
在主体件后端安装一个车轮,在一个基本水平的轴上旋转;在主体件前端有一个连接件,一般从主体件上向上并向前伸展,在其上端有装置,将拖车和牵引车辆挂接,该挂接装置使拖车和牵引车辆绕基本水平的第一轴,和基本与第一轴垂直的第二轴旋转;
特征为各部分尺寸的长度比例如下:
(Ⅰ)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主体件(12)的水平长度(B)约在1∶4和1∶6之间;
(Ⅱ)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连接件(16)和主体件(12)底部间的垂直距离(C)约在1∶3和1∶4之间;
(Ⅲ)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主体件(12)的前端和枢轴(24)间的水平距离(D)约不大于1∶3
(Ⅳ)主体件(12)的底部到地面的垂直距离(E):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约在1∶1.3和1∶1.7之间。
2、如权利要求1中之拖车,特征为各尺寸的长度以下列比例适用:
(Ⅰ)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主体件(12)的水平长度(B)约为1∶5;
(Ⅱ)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连接件(16)和主体件(12)底部间的垂直距离(C)约为1∶4;
(Ⅲ)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主体件(12)的前端和枢轴(24)间的水平距离(D)约为1∶3;
(Ⅳ)主体件(12)的底部到地面的垂直距离(E):主体件(12)的底部到车轮(14)轴心的垂直距离(A)约为1∶1.5。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之拖车,特征为对挂接装置有所改进,当和牵引车辆挂接时,挂接装置的第二枢轴和垂直位置倾斜,如第二枢轴(26)和连接车轮旋转轴(22)及挂接装置水平枢轴(24)的想象连接线(如虚线所表示)形成的角(α)约在70°到110°之间。
4、如权利要求3中之拖车,特征为上述角(α)约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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