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有效
申请号: | 200480040832.0 | 申请日: | 2004-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78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P·林霍夫;J·蒂辛;J·巴尔茨;E·吕克;S·阿塔亚比;J·弗尔克尔;R·韦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陆-特韦斯贸易合伙股份公司及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D51/50 | 分类号: | F16D51/50;F16D65/14;F16D65/2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鹏;马江立 |
地址: | 德国法***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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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电 式致动 停车 制动器 | ||
1.用于机动车辆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该停车制动器为“双向伺服”型鼓式制动器,它包括被浮动地支承的膨胀锁(2),该膨胀锁可由布置在车轮支架上的机电致动器(15)操作,并且主要包括螺母丝杠组件(8)和两个加压件(13、14),该螺母丝杠组件的螺母(6)由机电致动器(15)驱动,其特征在于,在力通量中,在螺母丝杠组件(8)和至少一个加压件(13、14)之间设置有至少一个弹性元件(9)。
2.如权利要求1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弹性元件(9)布置在加压件(14)和一与螺母(6)配合的加压环(21)之间。
3.如权利要求1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在膨胀锁(2)的外壳(10)中设置有螺母(6)的轴向支承件。
4.如权利要求3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支承件为球帽型轴承(20)。
5.如权利要求4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球帽型轴承(20)由球帽型构件(32)和凹入的支承部件(33)形成,该凹入的支承部件具有伸入到丝杠(7)的盲孔(35)中的轴向延伸部(34)。
6.如权利要求4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球帽型轴承(20)由球(22)和球窝(23)形成。
7.如权利要求4至6之一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母(6)通过弹性元件(9)、加压环(21)和球帽型轴承(20)支承在加压件(14)上。
8.如权利要求2至7之一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压件(14)、弹性元件(9)和加压环(21)形成一可独立操作的子组件。
9.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可机电式致动的停车制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元件(9)由至少一个碟形弹簧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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