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直接压片配方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05666.5 | 申请日: | 2005-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285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J·科瓦尔斯基;L·J·帕蒂尔本;A·P·帕特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瓦提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20 | 分类号: | A61K9/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革生;贾士聪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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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接 压片 配方 方法 | ||
1. 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5-60%重量的游离形式或酸加成盐形式的DPP-IV抑制剂;
(b)以干重为基础,40-95%重量的可药用的稀释剂;
(c)以干重为基础,0-20%重量的可药用的崩解剂;和任选地
(d)以干重为基础,0.1-10%重量的可药用的润滑剂。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20-40%、优选20-35%重量的游离形式或酸加成盐形式的DPP-IV抑制剂;
(b)以干重为基础,40-95%重量的可药用的稀释剂;
(c)以干重为基础,0-10%重量的可药用的崩解剂;和任选地
(d)以干重为基础,0.25-6%重量的可药用的润滑剂。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20-35%重量的游离形式或酸加成盐形式的DPP-IV抑制剂;
(b)以干重为基础,62-78%重量的可药用的稀释剂;
(c)以干重为基础,0-10%重量的可药用的崩解剂;和任选地
(d)以干重为基础,0.1-10%重量的可药用的润滑剂。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22-28%重量的游离形式或酸加成盐形式的DPP-IV抑制剂。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30-35%重量的游离形式或酸加成盐形式的DPP-IV抑制剂,和
(b)以干重为基础,58-72%重量的可药用的稀释剂。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i)一种或两种选自微晶纤维素和乳糖的稀释剂
ii)两种稀释剂微晶纤维素和乳糖,
iii)以干重为基础,25-70%、优选35-55%重量的可药用的微晶纤维素,或
iv)以干重为基础,25-70%、优选35-55%重量的可药用的微晶纤维素和以干重为基础,5-40%、优选18-35%重量的乳糖。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c)以干重为基础,1-6%重量的可药用的崩解剂,和/或
(d)以干重为基础,0.1-10%重量的可药用的润滑剂。
8.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20-35%重量的DPP-IV抑制剂;
(b)以干重为基础,25-70%重量的可药用的微晶纤维素;
(c)以干重为基础,5-40%重量的可药用的乳糖;
(d)以干重为基础,0-10%重量的可药用的淀粉羟乙酸钠;
(e)以干重为基础,0.25-6%重量的硬脂酸镁。
9.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25-35%重量的游离形式或酸加成盐形式的DPP-IV抑制剂;
(b)以干重为基础,25-70%重量的可药用的微晶纤维素;
(c)以干重为基础,5-40%重量的可药用的乳糖;
(d)以干重为基础,0-10%重量的可药用的淀粉羟乙酸钠;
(e)以干重为基础,0.25-6%重量的硬脂酸镁。
10.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a)以干重为基础,30-35%、优选30-32%重量的DPP-IV抑制剂例如LAF237;
(b)以干重为基础,35-50%、优选40-45%重量的可药用的微晶纤维素;
(c)以干重为基础,18-35%、优选20-25%重量的可药用的乳糖;
(d)以干重为基础,1-4%、优选1.5-2.5%重量的可药用的淀粉羟乙酸钠;
和
(e)以干重为基础,0.5-4%、优选0.1-2%重量的硬脂酸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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