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痤疮维持治疗中使用阿达帕林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2701.0 | 申请日: | 2005-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63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发明(设计)人: | S·阿桑诺德;P·索托 | 申请(专利权)人: | 盖尔德马研究及发展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192 | 分类号: | A61K31/192;A61K45/06;A61K31/167;A61K31/401;A61K31/365;A61K31/194;A61K31/506;A61P17/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冬;黄可峻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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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痤疮 维持 治疗 使用 阿达帕林 方法 | ||
1.一种应用于有需要的患者的维持治疗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皮肤上定期施用有效治疗量的水凝胶剂、乳膏剂或洗剂形式的皮肤科用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有效治疗量的阿达帕林,但不给予所述患者抗菌剂。
2.一种治疗已经通过任何途径治疗痤疮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受累皮肤部位定期施用有效治疗量的水凝胶剂、乳膏剂或洗剂形式的皮肤科用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有效治疗量的阿达帕林,但不给予所述患者抗菌剂。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每天给予。
4.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每隔一天使用。
5.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使用至少16周。
6.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含0.001-2%重量的阿达帕林。
7.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含0.1%重量的阿达帕林。
8.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含0.3%重量的阿达帕林。
9.一种治疗罹患寻常痤疮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首先口服给予患者有效量的抗菌剂和定期在患者受累皮肤部位局部使用有效治疗量的第一种皮肤科用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效治疗量的阿达帕林;和
然后定期在受累皮肤部位使用有效治疗量的为水凝胶剂、乳膏剂或洗剂组合物形式的第二种皮肤科用组合物,其含有效治疗量的阿达帕林,但不给予所述患者抗菌剂。
10.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口服抗菌剂和局部用阿达帕林被每天给予。
11.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第一种制剂使用至少12周。
12.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抗菌剂选自多西环素、克林霉素、琥乙红霉素、四环素、米诺环素、甲氧苄氨嘧啶、复方新诺明、石灰环化素、过氧苯甲酰。
13.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第二种制剂每天或每隔一天使用。
14.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第二种制剂使用至少16周。
15.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第二种制剂含0.001-2%重量的阿达帕林。
16.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第二种制剂含0.1%重量的阿达帕林。
17.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第二种制剂含0.3%重量的阿达帕林。
18.一种在寻常痤疮相关的临床病症已经减轻的患者中预防寻常痤疮复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所述患者的皮肤上使用包含有效治疗量的阿达帕林的局部用组合物,但不给予抗菌剂。
19.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局部用组合物每天使用。
20.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局部用组合物每隔一天使用。
21.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局部用组合物使用至少16周。
22.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局部用组合物含0.001-2%重量的阿达帕林。
23.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局部用组合物含0.1%重量的阿达帕林。
24.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局部用组合物含0.3%重量的阿达帕林。
25.阿达帕林在制备用于治疗或预防寻常痤疮的复发和/或再发和/或再现的皮肤科用组合物中的应用,所述组合物不含任何抗菌剂。
26.阿达帕林在制备依据权利要求25的皮肤科用组合物中的应用,所述组合物在包括口服给予抗菌剂和局部给予阿达帕林的治疗后立即使用。
27.阿达帕林在制备依据权利要求25的皮肤科用组合物中的应用,所述组合物使用16周。
28.阿达帕林在制备依据权利要求25的皮肤科用组合物中的应用,所述组合物每天或每隔一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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