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泡菜冰箱及泡菜保管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14078.4 | 申请日: | 2006-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8641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金恩廷;辛钟玟;林锡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州乐金电子冷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27/00 | 分类号: | F25D27/00;A23B7/04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杜文茹 |
地址: | 225300江苏省泰***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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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泡菜 冰箱 保管 方法 | ||
1.一种泡菜冰箱,包括有保管泡菜的泡菜保管室(210、310),其特征在于,还设置有照射装置(230、330),所述照射装置(230、330)向泡菜保管室(210、310)照射可视光线领域的光,由此控制泡菜的发酵程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菜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射装置(230、330)包括有发光二极管而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菜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射装置(230、330)所照射的光,是由具有互不相同光色的多个光的组合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泡菜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射装置(230、330)随发酵过程照射互不相同光色的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菜冰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能够选择照射装置(230、330)的工作,并根据所选择的工作转换照射装置(230、330)所照射的光的光色的选择装置(41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泡菜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选择装置(410)包括有:为了促使被保管的泡菜早期发酵而选择照射装置(230、330)相应工作的早期发酵选择部(413);为了使被保管的泡菜能长期保管而选择照射装置(230、330)相应工作的长期保管选择部(415);以及能够关闭照射装置的关闭选择部(411)。
7.一种泡菜保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保管泡菜的保管阶段;以及向被保管的泡菜照射可视光线领域的光,由此控制泡菜的发酵程度的照射阶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泡菜保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照射阶段所照射的光,是由具有互不相同光色的多个光的组合而构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泡菜保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泡菜的保管过程中随着发酵的不同过程照射不同光色的光。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泡菜保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能够选择照射阶段所需的工作,并根据所选择的工作转换所照射光的光色的选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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