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去除粉末状头霉素C中色素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30715.7 | 申请日: | 2006-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47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张德明;刘垚;李继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7D501/28 | 分类号: | C07D501/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雁漪 |
地址: | 20004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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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去除 粉末状 霉素 色素 方法 | ||
1.去除粉末状头霉素C中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分别用冷的无水醇溶剂和丙酮水溶液反复冲洗粉末状头霉素C的步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的无水醇溶剂和丙酮水溶液的温度为-20℃~10℃。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的无水醇溶剂和丙酮水溶液的温度为-15℃~5℃。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的无水醇溶剂和丙酮水溶液的温度为-15℃~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的无水醇溶剂和丙酮水溶液的体积均为粉末状头霉素C体积的3~10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丙酮水溶液浓度为60%~95%。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丙酮水溶液浓度为75%~95%。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丙酮水溶液浓度为90%。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水醇溶剂和丙酮水溶液冲洗粉末状头霉素C的次数均为3~5次。
10.如权利要求1-5,和9之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水醇溶剂为纯甲醇或纯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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