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烯烃弹性体人造皮的制法及其产品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92627.X | 申请日: | 2006-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642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杨礼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夏海湾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J5/12 | 分类号: | C08J5/12;C08L23/08;C08K5/35;B32B27/12;B29C59/00;C08K5/23;C08K5/21;C08K3/3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逯长明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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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烯烃 弹性体 人造皮 制法 及其 产品 | ||
1、一种聚烯烃弹性体人造皮产品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
(a)将织物表面涂布一层接着剂,经热烘箱使接着剂干燥;
(b)将100重量份的聚烯烃弹性体(POE)、10至50重量份的聚烯烃共聚物、0.1至0.6重量份的润滑剂组合物与0至10重量份的发泡剂组合物,经加热胶化且混合均匀后,以压延机制成热熔融胶片,贴合于上述的织物接着层上形成半制品;
(c)将前述半制品通过高温烘箱,再经过一组压花装置,即形成聚烯烃弹性体人造皮产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织物可为棉、麻、嫘萦、尼龙、聚酯、聚乙烯、聚丙烯、压克力其中之一所制成,或经混纺制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接着剂可为二液型PU接着剂或压克力接着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织物接着层的干燥烘箱操作温度为50~15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压延机的操作温度为100~25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高温烘箱的操作温度为150~25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聚烯烃弹性体由乙烯与丁烯、或乙烯与辛烯,经茂金属触媒共聚合而成,其密度介于0.85g/cm3到0.9g/cm3之间,熔融指数介于0.3dg/min到30dg/min之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聚烯烃共聚物是由乙烯与极性单体共聚合而成,极性单体可以选自包括丙烯酸(AA)、丙烯酸甲酯(M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丙烯酸丁酯(BA)、醋酸乙烯酯(VA)及丙烯酸盐(ionomer)的群组,且其含量不少于10%重量份。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润滑剂组合物包含内部滑剂及外部滑剂,内部滑剂可以选自聚烯烃腊、氧化聚乙烯腊或高级脂肪酸中的一种或以上;外部滑剂可以选自金属皂盐或脂肪酸醯胺类中的一种或以上。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发泡剂组合物由15%到30%重量份的发泡剂、10%到20%重量份的发泡助剂及50%到80%重量份的晶核剂所组成。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发泡剂可以选自包括偶氮化合物、氨基脲、四氮杂茂、苯并恶嗪及碳酸氢钠的群组。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发泡助剂可以选自包括金属氧化物、脂肪酸金属盐及尿素化合物的群组。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制法,其特征在于:晶核剂可以选自包括金属粉、木质粉、滑石粉及碳酸钙的群组。
14、一种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制法所得的聚烯烃弹性体人造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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