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背光模块与液晶显示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38888.0 | 申请日: | 2006-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95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发明(设计)人: | 张哲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G02F1/1333;G09F9/35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英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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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背光 模块 液晶显示器 | ||
1.一种背光模块,用于配置在液晶显示面板下方,以提供其所需的光源,所述背光模块包括:
背光模块本体;
第一框架,配置于所述背光模块本体上,且用于夹持所述背光模块本体,所述第一框架具有承载部与凸出部,其中所述承载部用于承载所述液晶显示面板,而所述凸出部与所述承载部的侧壁连接,且位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下方;以及
遮光件,配置于所述凸出部上,且凸出于所述凸出部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所述遮光件包括胶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所述遮光件的材质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所述遮光件的颜色为黑色。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所述遮光件的材质包括金属。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所述背光模块本体包括侧边灯管式背光模块本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所述背光模块本体为直下式背光模块本体。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还包括第二框架,用于承载所述背光模块本体。
9.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
液晶显示面板;以及
背光模块,配置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下方,所述背光模块包括:
背光模块本体;
第一框架,配置于所述背光模块本体上,且用于夹持所述背光模块本体,所述第一框架具有承载部与凸出部,其中所述承载部用于承载所述液晶显示面板,而所述凸出部与所述承载部的侧壁连接,且位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下方;以及
遮光件,配置于所述凸出部上,且凸出于所述凸出部外。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遮光件包括胶带。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遮光件的材质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遮光件的颜色为黑色。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遮光件的材质包括金属。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背光模块本体包括侧边灯管式背光模块本体。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背光模块本体为直下式背光模块本体。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第二框架,用于承载所述背光模块本体。
17.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前框,与所述第一框架连接,且位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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