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铅锌选矿厂提高处理量的重液抛尾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5132.5 | 申请日: | 2006-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995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徐政;宋永胜;阮仁满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
主分类号: | B03B5/30 | 分类号: | B03B5/30;B03B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佩兰 |
地址: | 1000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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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选矿厂 提高 处理 重液抛尾 工艺 | ||
1.一种用于铅锌选矿厂提高处理量的重液抛尾工艺,其特征在于:该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根据矿石中各种矿物的密度,特别是有价金属和废石之间的密度差别,选择比重在轻矿物与重矿物之间的重液;
(2)、将所处理的矿石破碎,使其粒度在0<Φ≤16mm之间;
(3)、将所要处理的矿石放入不同比重的重液中;
(4)、在某一种比重的实验中,将浮于重液表面的矿石取出,过滤掉重液;将沉于重液底部的矿石取出,过滤掉重液;
(5)、分析密度小于和大于重液比重的矿石的重量和其中有价金属的含量;
(6)、根据步骤(5)所选出的最佳比重重液作抛尾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铅锌选矿厂提高处理量的重液抛尾工艺,其特征在于:所选择的重液的比重分别为:2.88g/cm3、2.96g/cm3、3.3g/cm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铅锌选矿厂提高处理量的重液抛尾工艺,其特征在于:将粒度在0<Φ≤16mm之间的矿石分成大于10mm、10-5mm、5-2mm、2-1mm、1-0.21mm五个级别,并用所选出的最佳比重重液作抛尾试验,得出不同级别所抛掉的尾矿重量及其中有价金属的含量,再按级份作重液抛尾。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铅锌选矿厂提高处理量的重液抛尾工艺,其特征在于:最佳重液的比重为2.96g/cm3。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铅锌选矿厂提高处理量的重液抛尾工艺,其特征在于:将其中的至少一个级份作重液抛尾实验,随即选择最佳比重重液作重液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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