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垃圾焚烧飞灰永久无害化处理用熔融炉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76632.7 | 申请日: | 2006-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2640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8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良;蒋群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宜兴市张泽浇注耐火材料厂 |
主分类号: | F23G5/08 | 分类号: | F23G5/08 |
代理公司: | 宜兴市天宇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曹卫华 |
地址: | 214225***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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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焚烧 永久 无害化 处理 熔融 | ||
【权利要求书】:
1.垃圾焚烧飞灰永久无害化处理用熔融炉,包括炉体、炉堂及内衬、进出料口及火焰烧嘴,其特征在于炉体置有串通的二个炉堂,火焰喷嘴置于第一炉堂顶部前方,进料管汇合进风管由管道通入第一炉堂顶部后方,第一炉堂与第二炉堂于底部处串通,第二炉堂的后部接通热交换器,出料口置于第二炉堂底部高温带的中间位置处,出料口呈喇叭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熔融炉,其特征在于炉堂内衬是无铬不定型耐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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