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汽车大灯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03327.8 | 申请日: | 2006-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17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23 |
发明(设计)人: | W·施拉杰;L·黑南;A·克劳斯;B·斯品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7/00;F21V9/0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亚非;谭祐祥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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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大灯 | ||
1.一种汽车大灯,所述汽车大灯具有至少一个主光源,所述主光源在所述汽车大灯的活动运行状态中发射基本光,所述汽车大灯具有至少一个光出口开口和至少一个半透明体,所述半透明体布置在所述基本光的光束路径中,其特征在于:次要光可耦合到处于所述至少一个主光源的活动和/或非活动运行状态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半透明体,所述次要光由至少一个次要光源发射,所述次要光可耦合到与所述基本光的光束路径不平行的所述半透明体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体是透明体,所述透明体特别包括塑料和/或玻璃,并且具有用于所述次要光的所限定方向的改变的至少一个元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体具有狭槽,所述这些狭槽是所述次要光的光出口开口。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体布置在至少一个主光源与所述光出口开口的盖板之间,并且在所述光出口开口的盖板上或结合在所述光出口开口的盖板中,或者在所述灯的其它器件上或结合在所述灯的其它器件中,尤其是在灯的透镜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次要光可直接耦合到所述半透明体或通过光导系统耦合到所述半透明体,所述光导系统尤其是光缆。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次要光可以以与所述基本光的光束路径大致呈直角地耦合到所述半透明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次要光源是高反射灯和/或半导体光源,如LED或激光二极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是远光灯、近光灯、停车灯、白天运行灯、制动灯、指示灯、后灯、位置灯、雾灯或另外的大灯,尤其优选是远光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大灯,其特征在于:来自所述半透明体并穿过远光开口中的光出口的所述次要光的外观是白色的。
10.一种汽车照明单元,所述汽车照明单元具有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至少一个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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