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前部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0680021435.8 | 申请日: | 2006-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34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木下有司;菅原智博;永泽收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D25/04 | 分类号: | B62D25/04;B62D25/06;B62D25/0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腾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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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前部 结构 | ||
1.一种车辆前部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沿着风挡玻璃(13)侧边缘和侧玻璃(14d)前边缘延伸的前拐角构件(16)被设置在风挡玻璃(13)的侧边缘与侧玻璃(14d)的前边缘之间,其中:
如果假定坐在车辆(10)驾驶座上、且其瞳孔间距为66mm的驾驶员(12)用其两眼(12a、12b)朝前拐角构件(16)的方向观察,且在驾驶员(12)朝向前拐角构件(16)的视线上,在距离驾驶员(12)的瞳孔(12c、12d)至少为5m的位置处,车辆的外部存在有物体(18),如果将当坐在车辆(10)驾驶座上的驾驶员(12)进行观察时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和物体(18)的宽度分别当作是M和A,且宽度A为155mm,则即使存在前拐角构件(16),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M也使得驾驶员(12)能看到物体(18)宽度A的1/3部分或更大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前部结构,其特征在于:
前拐角构件(16)具有前立柱(17),通过将立柱内板(31)与立柱外板(32)接合起来,将该前立柱(17)制成筒柱形;以及
前立柱(17)具有前搭接部分(33),其是由立柱内板(31)内部前侧凸缘(31b)的立柱外表面与立柱外板(32)外部前侧凸缘(32b)的立柱内表面接合起来而形成的,前立柱(17)还具有后搭接部分(34),其是由立柱内板(31)内部后侧凸缘(31c)的立柱内表面与立柱外板(32)外部后侧凸缘(32c)的立柱内表面相接合而形成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前部结构,其特征在于:当坐在车辆(10)驾驶座上的驾驶员(12)对前拐角构件(16)进行观察时,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大于58mm,但不超过72m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前部结构,其特征在于:即使存在前拐角构件(16),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M也使得驾驶员(12)能看到物体(18)宽度A的一半或更大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前部结构,其特征在于:当坐在车辆(10)驾驶座上的驾驶员(12)对前拐角构件(16)进行观察时,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大于58mm,但不超过68mm。
6.一种车辆前部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沿着风挡玻璃(13)侧边缘和侧玻璃(14d)前边缘延伸的前拐角构件(16)被设置在风挡玻璃(13)的侧边缘与侧玻璃(14d)的前边缘之间,其中:
如果假定坐在车辆(10)驾驶座上、且其瞳孔间距为58mm的驾驶员(12)用其两眼(12a、12b)朝前拐角构件(16)的方向观察,且在驾驶员(12)朝向前拐角构件(16)的视线上,在距离驾驶员(12)的瞳孔(12c、12d)至少为5m的位置处,车辆的外部存在有物体(18),如果将当坐在车辆(10)驾驶座上的驾驶员(12)进行观察时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和物体(18)的宽度分别当作是M和A,且宽度A为155mm,则即使存在前拐角构件(16),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M也使得驾驶员(12)能看到物体(18)宽度A的1/3部分或更大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前部结构,其特征在于:
前拐角构件(16)具有前立柱(17),通过将立柱内板(31)与立柱外板(32)接合起来,将该前立柱(17)制成筒柱形;以及
前立柱(17)具有前搭接部分(33),其是由立柱内板(31)内部前侧凸缘(31b)的立柱外表面与立柱外板(32)外部前侧凸缘(32b)的立柱内表面接合起来而形成的,前立柱(17)还具有后搭接部分(34),其是由立柱内板(31)内部后侧凸缘(31c)的立柱内表面与立柱外板(32)外部后侧凸缘(32c)的立柱内表面相接合而形成的。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车辆前部结构,其特征在于:当坐在车辆(10)驾驶座上的驾驶员(12)对前拐角构件(16)进行观察时,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大于58mm,但不超过65mm。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车辆前部结构,其特征在于:即使存在前拐角构件(16),前拐角构件(16)的宽度M也使得驾驶员(12)能看到物体(18)宽度A的一半或更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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