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粉碎食品的脱水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46715.4 | 申请日: | 2006-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2588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发明(设计)人: | J·J·M·詹森;S·G·舒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3/40 | 分类号: | A23L3/40;A23L3/42;A23B4/03;A23B4/033;A23B7/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段晓玲;范赤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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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粉碎 食品 脱水 方法 | ||
1、一种含有至少30wt%水分的粉碎食品的脱水方法,该方法包括:
(i)粉碎食品形成浆液;
(ii)将所得的浆液与加压气体接触以将所述浆液的水分含量减少至少50%,所述加压气体具有至少0.5xPc的压力和至少Tc-60℃的温度,其中Pc表示气体的临界压力,Tc表示气体的临界温度,借此通过除去其中所含的水分而干燥加压气体并将因此获得的干燥加压气体循环至浆液,其中通过加压气体除去的物质的至少80wt%,优选至少90wt%是水,和
(iii)将加压气体与脱水浆液分离。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将所获得的脱水浆液进一步粉碎,优选地形成粉末。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浆液是磨碎或捣碎的植物或动物组织的浆液。
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粉碎的植物组织浆液得自于蔬菜、水果、草药、香料、这些植物材料的一些部分或其混合物。
5、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将粉碎的植物或动物组织浆液与加压气体接触至少30分钟,优选为1-16小时。
6、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通过将加压气体接触与所述加压气体不混溶的水分吸收剂或水分吸收剂来从加压气体除去水分。
7、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加压气体是液化或超临界气体。
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气体选自二氧化碳、氧化亚氮、乙烷、乙烯、丙烷、环丙烷、丙烯、丁烷及其混合物。
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加压气体是至少40bar压力和0℃至200℃温度的二氧化碳。
1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与浆液接触的加压气体的含水量低于0.1wt%。
1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脱水浆液含有少于10wt%的水分。
1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方法,包括将材料的含水量减少到少于10%,随后用相同的气体将因此获得的脱水材料进行提取,所述气体处于加压状态,其中提取作用除去至少1%的亲脂性物质,以所述材料中所含干物质重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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