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接合剂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47202.5 | 申请日: | 2006-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3109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发明(设计)人: | 金近幸博;东正信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山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4B37/02 | 分类号: | C04B37/02;H01J9/32;H01J61/3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范征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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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合 | ||
1. 接合剂,它是用于接合由氮化铝烧结体形成的发光管主体和由钼形 成的电极支承体的接合剂,其特征在于,
包含钼粉末和氮化铝粉末,
半金属元素、稀土类元素以及符合下述的(1)和(2)的条件的除稀土类 元素和铝元素以外的金属元素的总含量在300ppm以下;
(1)熔点在2000℃以下的金属元素,
(2)离子半径比铝小的金属元素。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剂,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总计100重量%的 钼粉末和氮化铝粉末,含有30~70重量%的钼粉末和70~30重量%的氮化 铝粉末。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接合剂,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发光管主体 的氮化铝烧结体的每1mm厚度的吸收率在10%以下。
4. 发光管,它是以筒状的由氮化铝烧结体形成的发光管主体和棒状或 筒状的由钼形成的电极支承体形成的发光管,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管主体和所述电极支承体介以由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 述的接合剂形成的由钼和氮化铝形成的混合层接合。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后的构成发光 管主体的氮化铝烧结体的每1mm厚度的吸收率在10%以下。
6. 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具有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发光管。
7. 发光管的制造方法,它是以筒状的由氮化铝烧结体形成的发光管主 体和棒状或筒状的由钼形成的电极支承体形成的发光管的制造方法,其特 征在于,
包含以下的工序:在所述发光管主体的内表面和/或所述电极支承体的 外表面形成由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接合剂形成的层,介以所述 由接合剂形成的层将所述发光管主体和所述电极支承体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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