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叠院洋房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09840.4 | 申请日: | 2007-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352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发明(设计)人: | 熊之舟;燕虹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连耀忠 |
地址: | 361009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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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洋房 | ||
1.一种叠院洋房,是包括墙体、楼板、楼梯、门、窗的地上四层建筑体,建筑体的前侧中间向前凸出,凸出部设有通向三楼的楼梯,建筑体由中间分成两边对称的户型,每边各有上下叠加结构的A、B户型,A户型包括了一、二层建筑体,B户型包括了三、四层建筑体,A、B户型内各设有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
其特征在于:
该建筑体还包括了分别属于A、B户型的一层地下室;
建筑体地上一层的前侧凸出部以及由凸出部向内延伸的部分区域还设为属于B户型使用的具有架空结构的私家花园,花园里侧设有与一层电梯间相通的电梯出入口以及可通向地下室的楼梯;A户型的套内设有通向地下室的楼梯;
建筑体地上二层的后侧两边设有观海阳台;
建筑体地上三层的前侧由凸出部向内设为退台,退台以及由退台向建筑体内部分延伸的空间共同构成B户型的入口花园,该入口花园分别与建筑体凸出部的楼梯、三层电梯间的电梯出入口相连通;建筑体地上三层的后侧对应于二层观海阳台的上方设为退台,该退台构成B户型的观海露台;
建筑体地上四层的前侧中间对应于三层的入口花园上方设为退台,该退台构成B户型的露天凉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叠院洋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体的地下室中还设有分别属于A、B户型使用的A、B车库,A、B车库分别设有通出建筑体外的出口以及分别与A、B户型各自通往地下室的楼梯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叠院洋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体的后侧地面上对应于B户型向后延伸的空间还设为属于A户型使用的庭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叠院洋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体的地下室中还设有属于A户型使用的工人房、休闲娱乐室,工人房、休闲娱乐室分别与A户型通往地下室的楼梯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叠院洋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体地上二层中对应于一层私家花园上的里侧部分还设为属于B户型使用的工人房,该工人房与建筑体的凸出部的楼梯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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