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冶金用锯片的修复再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22486.9 | 申请日: | 2007-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39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凤宝国;孙晓辉;秦思俊;杨礼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市威龙科工贸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63/00 | 分类号: | B23D63/00;B23P6/00;C21D9/24;C21D11/00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常前发 |
地址: | 243100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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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冶金 用锯片 修复 制造 方法 | ||
1、一种废旧锯片修复再制造方法,其制造方法如下:
(1)预处理:废旧锯片往往锈蚀严重,需进行除锈处理,为防止锯片有缺陷及暗伤须进行表面检查及PT或磁粉探伤,再根据锯片的材质、尺寸、损伤情况不同进行分检,以确保后续工序的顺利执行及质量保障;
(2)车削外圆并进行齿型加工:根据工艺要求车削外圆并进行齿型加工,齿型加工时要先检测分度,保证所有齿位置的均分,齿加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样板检测;
(3)激光强化:经过加工的锯片锯齿硬度会有所下降,采用激光表面熔凝合金化的方式对齿部进行强化处理:激光输出功率1950W-2050w,光带宽度6~8mm,扫描速度580-620mm/min;同时为改善锯片的切削稳定性,对锯片的两面基体进行激光相变处理,扫描花纹为米字形,激光输出功率1500W-1600W,光带宽度10mm,扫描速度750-850mm/min;
(4)精加工:根据用户要求进行抛光、精磨等精细处理;
(5)检验:参照YBT5223-2005金属圆锯片标准,根据工艺图纸要求进行检验;
(6)包装入库:经检验的锯片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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