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冶金用锯片的修复再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22486.9 | 申请日: | 2007-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39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凤宝国;孙晓辉;秦思俊;杨礼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市威龙科工贸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63/00 | 分类号: | B23D63/00;B23P6/00;C21D9/24;C21D11/00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常前发 |
地址: | 243100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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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冶金 用锯片 修复 制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冶金行业的废旧锯片修复再制造方法,通过该方法可以实现保持或提升修复后锯片的切削能力。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的钢产量大约为两亿多吨,其中型钢产量超过亿吨,用于型钢切断用的热锯片消耗量惊人,具不完全统计,年消耗报废锯片价值达几十亿元,其中有一部分还需依赖进口。利用已报废的冶金、镶齿合金锯片,经过特定加工工艺流程,使其得到修复再生,获得与原锯片相接近或更高的使用功能,部分锯片可再生数次,翻新后大锯片成本降低70-80%,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锯片的质量和性能均达到或超过原有锯片,只是直径减小;还可以重复多次使用,这样轧钢企业可以大大降低切断工艺成本,还可节约大量外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实现保持或提升修复后锯片切削能力的废旧锯片的再制造方法。
本发明锯片的修复再加工制造工艺路线如下:预处理——车削外圆和齿形加工——激光强化——根据需要确认是否精加工——检验——入库。
1、预处理:废旧锯片往往锈蚀严重,需进行除锈处理,为防止锯片有缺陷及暗伤须进行表面检查及PT或磁粉探伤,再根据锯片的材质、尺寸、损伤情况不同进行分检,以确保后续工序的顺利执行及质量保障。
2、车削外圆并进行齿型加工:根据工艺要求车削外圆并进行齿型加工,齿型加工时要先检测分度,保证所有齿位置的均分,齿加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样板检测。
3、激光强化:经过加工的锯片锯齿硬度会有所下降,采用激光表面熔凝合金化的方式对齿部进行强化处理:激光输出功率1950W-2050w,光带宽度6~8mm,扫描速度580-620mm/min;同时为改善锯片的切削稳定性,对锯片的两面基体进行激光相变处理,扫描花纹为米字形,激光输出功率1500W-1600W,光带宽度10mm,扫描速度750-850mm/min。
4、精加工:一般不需要,但有时也会根据用户要求进行抛光、精磨等精细处理。
5、检验:参照YBT5223-2005金属圆锯片标准,根据工艺图纸要求进行检验。
6、包装入库:经检验的锯片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本发明锯片的修复再加工制造方法利用已报废的冶金、镶齿合金锯片,经过特定加工工艺流程,使其得到修复再生,获得与原锯片相接近或更高的使用功能,修复的锯片可再生数次,每次锯片修复再生成本大约在新锯片购买成本的1/8左右,从而大大降低了锯片使用单位在锯片使用方面的开支。从而使得资源的利用率最大化,直接节约了从锯片生产、储运、销售等一系列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能源、运力等方面的消耗,为国家节约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及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φ2200mm的H型钢冶金用三角齿冷热锯片,其工艺流程:预处理——车削外圆和齿形加工——激光强化——精加工——检验——入库。其中,锯片材质:65Mn,锯片两端激光淬火图形为米字形,锯齿部位激光硬度HRc58-62,其它工序加工根据图纸要求。加工后的再生锯片经使用,使用寿命达到新锯片的1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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