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海豚骨骼标本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28686.5 | 申请日: | 2007-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91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8 |
发明(设计)人: | 梁沛文;陈丕茂;贾晓平;邱永松;陈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9B23/36 | 分类号: | G09B23/36 |
代理公司: | 广州知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宣国华 |
地址: | 510300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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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海豚 骨骼 标本 制作方法 | ||
1、一种海豚骨骼标本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
(1)解剖海豚,将骨骼取出;
(2)骨骼的处理:将骨骼放在沸水锅中煮制,然后取出剥离骨骼上的附肉;
(3)骨骼的脱脂处理:经清洗的骨骼放在酒精溶液中浸泡,取出在室内自然挥发干燥;
(4)骨骼的漂白处理:使用漂白剂对骨骼进行漂白;
(5)将经处理后的骨骼串接固定成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骼标本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所述的酒精溶液的浓度为90~95%;浸泡时间为7~14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骼标本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所述的漂白剂为过氧化氢,它的浓度为2%~3%;漂白时间为2~6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骼标本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所述的清洗操作是用洗衣粉对骨骼进行清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骼标本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步骤还包括在骨骼串制前对脱脂和漂白不彻底的骨骼再次进行脱脂和漂白处理,即用1~2%的漂白精和2~3%洗洁精对骨骼进行清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骨骼标本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漂白精溶液的浓度为1.5%,洗洁精溶液的浓度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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