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机制木炭的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48662.6 | 申请日: | 2007-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79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8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永森 |
主分类号: | C10B53/02 | 分类号: | C10B5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7000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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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机制 木炭 制造 方法 | ||
1、一种机制木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原料紫茎泽兰、松针、各种树枝或者其混合物,实施烘干、粉碎处理后,通过控制木炭制棒机的挤压压力和温度制成炭棒,然后送入炭化窑控制燃烧程度和时间进行炭化,最后冷却后得到成品环保机制木炭产品;
所述通过控制木炭制棒机的挤压压力和温度制成炭棒,是指原料及其木炭制棒机的生产温度、工作压力为下列之一,
1)原料为紫茎泽兰,工作温度控制在550~650℃,挤压压力300吨;
2)原料为松针,工作温度控制在650~700℃,挤压压力400吨;
3)原料为树枝,工作温度控制在500~550℃,挤压压力220吨;
4)原料为紫茎泽兰、松针、树枝中任其两种原料以上的混合物,工作温度控制在450~500℃,挤压压力260吨;
所述原料送入炭化窑控制燃烧程度和时间进行炭化,是指以下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点火:将炭棒引燃到10分之1时,停止向炭化窑供氧,但保持排气孔畅通;
第二阶段断气燃烧:将炭化窑的排气量控制在最小的流量,然后再逐步增大到最大排气量,即逐步到完全开启出气孔,这一逐步增大燃烧过程保持在72小时完成为宜;
第三阶段进气燃烧:开始供氧并逐步增大供氧,使其炭棒开始燃烧,这一逐步增大供氧燃烧过程保持在10小时完成为宜;
第四阶段高温炭化:增大到最大供氧量,使其炭棒完全充分的燃烧,这一逐步增大到最大供氧燃烧过程保持在4小时完成为宜;然后逐步停止供氧与排气,使其炭棒停止燃烧熄灭,使其排除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成分,这一停止供氧与排气环节控制在8个小时完成为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粉碎,是指使其颗粒大小达到≤3毫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是指,将原料第一次烘干使其水分含量≤20%;然后粉碎处理后,再将原料第二次烘干,使其水分含量≤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利用木炭制棒机制成炭棒,是指将原料制成直径为4厘米或5厘米、长度为50厘米、形状为圆形或棱形的炭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后冷却后得到成品环保机制木炭产品,是指待炭化窑自然冷却到40℃以下,即可将炭棒取出获得成品环保机制木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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