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焖锅菜肴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46314.2 | 申请日: | 2007-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006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1 |
发明(设计)人: | 邓金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金波 |
主分类号: | A23L1/01 | 分类号: | A23L1/01;A23L1/4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76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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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菜肴 制作方法 | ||
1、一种御香七品焖锅菜肴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电磁炉作为灶具,使用不粘型焖锅作为制作设备,将御香红油、腌制好的辅料、腌制好的主料分层依次码放在所述焖锅中,所述焖锅底部为红油层,中部为辅料层,上部为主料层;第一次加热功率设置为≥1600W,锅内温度达到100℃以上后焖制8-9分钟,然后加入调味酱汁,第二次加热功率设置为≥1200W,焖制5-6分钟,制作完成,停止加热;每500重量份的所述主料配置500重量份的所述辅料、100—150重量份的所述御香红油、100—200重量份的所述调味酱汁;
所述辅料中含有下述原料,该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生大蒜 300—400份
红薯 90—110份
西芹 40—60份
洋葱 90—110份
青椒 40—60份
红尖椒 40—60份
胡萝卜 60—80份
盐 20-30份
鸡精 20-30份
生抽 5—10份;
所述辅料中还含有小西红柿4—6枚、大枣4—6枚、枸杞18—22枚;
所述主料使用下述腌制原料制备,主料与腌制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鱼类主料 450—550份
食盐 4—6份
鸡精 8—12份
味精 4—6份
胡椒粉 1—2份;
所述腌制原料中还含有下述佐料,姜、葱、料酒,每种佐料含量≤0.3份。
所述调味酱汁中含有下述原料,该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色拉油 150—200份
鸡油 70—100份
豆瓣酱 240—260份
老干妈酱 90—110份
柱候酱 25—35份
香辣牛肉酱 110—130份
芝麻酱 25—35份
辣妹子酱 75—85份;
所述御香红油中含有下述原料,该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植物油 100—150份
红尖椒粉 100—120份
八角 1—2份
桂皮 1—2份
香叶 1—2份
草果 1—2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焖锅菜肴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使用下述腌制原料制备,主料与腌制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牛肉主料 450—550份
食盐 4—6份
鸡精 8—12份
味精 4—6份
胡椒粉 1—2份;
所述腌制原料中还含有下述佐料,高度白酒、姜、葱、嫩肉粉、松肉粉,每种佐料含量≤0.3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焖锅菜肴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使用下述腌制原料制备,主料与腌制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猪肉主料 450—550份
食盐 4—6份
鸡精 8—12份
味精 4—6份
胡椒粉 1—2份;
所述腌制原料中还含有下述佐料,高度白酒、姜、葱、嫩肉粉、松肉粉,每种佐料含量≤0.3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焖锅菜肴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使用下述腌制原料制备,主料与腌制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驴肉主料 450—550份
食盐 4—6份
鸡精 8—12份
味精 4—6份
胡椒粉 1—2份;
所述腌制原料中还含有下述佐料,高度白酒、姜、葱、嫩肉粉、松肉粉,每种佐料含量≤0.3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焖锅菜肴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使用下述腌制原料制备,主料与腌制原料的重量份配比为:
羊肉主料 450—550份
食盐 4—6份
鸡精 8—12份
味精 4—6份
胡椒粉 1—2份;
所述腌制原料中还含有下述佐料,高度白酒、姜、葱、嫩肉粉、松肉粉,每种佐料含量≤0.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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