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锁模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64572.3 | 申请日: | 2007-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05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韩志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塑(杭州)机械有限公司;陆孝庭 |
主分类号: | B29C45/66 | 分类号: | B29C45/66;B29C33/20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 兵;黄美娟 |
地址: | 311305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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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装置 | ||
1、电动锁模装置,包括合模机械机构,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包括机架、后模板、用于安装动模的移动模板和安装定模的前模板,所述的移动模板和后模板可相对合拢和分开,丝杆前部连接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其特征在于:丝杆的驱动机构是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所述的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的转子连接螺母,所述的螺母与所述的丝杆啮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包括:所述的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的转子通过轴承设置在后模板上,丝杆穿过所述的后模板,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的转子与所述的螺母、丝杆同轴布置,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的定子连接外壳,外壳连接所述的后模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包括:一曲肘连杆机构,后模板(10)上下对称地铰接一对肘曲手(11)的后端,肘曲手(11)的前端同时与曲手小连杆(12)和曲手大连杆(13)的后端铰接,两个曲手小连杆(12)的另一端对称地铰接在十字车壁(14)两端,两个曲手大连杆(13)的前端对称地铰接在移动模板(15)上下端。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包括:后模板(10)、移动模板(15)和前模板(16)都套在水平拉杆上;十字车壁(141)、后模板(10)、动模板(15)之间上下对称地连接有肘杆机构,其中包括端部与后模板(10)铰接的连杆(21),连杆(21)的另一端与曲手大连杆(131)铰接,连杆(21)的中部与曲手小连杆(121)铰接,曲手小连杆(121)的另一端铰接在十字车壁(141),曲手大连杆(131)的前端铰接在移动模板(15)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包括:后模板(10)、移动模板(15)和前模板(16)都套在水平拉杆上;十字车壁(142)、后模板(10)、动模板(15)之间上下对称地连接有双曲肘机构,其中包括端部与后模板(10)铰接的“T”形连板(22),连板(22)的另一端与曲手大连杆(132)铰接,连板(22)的柄部与曲手小连杆(122)铰接,曲手小连杆(122)的另一端铰接在十字车壁(142),曲手大连杆(132)的前端铰接在移动模板15上。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是:后模板(10)、移动模板(15)和前模板(16)都套在水平拉杆上;十字车壁(145)、后模板(10)、动模板(15)之间上下对称地连接有双曲肘机构,其中包括后端与后模板(10)铰接的连板(20),曲手小连杆(125)铰接于连板(20)中下部,曲手大连杆(135)铰接于连板的前端,曲手小连杆(125)的另一端铰接在十字车壁(145)上,曲手大连杆(135)的前端铰接在移动模板(15)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通过支架设置在机架或后模板上,丝杆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的侧面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包括:后模板(10)、移动模板(15)和前模板(16)都套在水平拉杆上后模板(10)、动模板(15)之间上下对称地连接有双曲肘机构,车壁(143)的两端铰接在肘曲手(113)与曲手大连杆(133)的铰接处;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通过支架(23)设置在机架或后模板(10)上,丝杆(83)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的侧面铰接于肘曲手(113)与曲手大连杆(133)的铰接处。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锁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包括:后模板(10)、移动模板(15)和前模板(16)都套在水平拉杆上后模板(10)、动模板(15)之间上下对称地连接有单曲肘机构。所述的单曲肘机构包括相互铰接的肘曲手(114)与曲手大连杆(134),肘曲手(114)后端与后模板(10)铰接,曲手大连杆(134)前端与车壁(144)铰接,车壁(144)与动模板(15)之间连接有调整装置(24);外转子永磁式伺服电机通过支架设置在机架或后模板(10)上,丝杆(84)从所述的合模机械机构的侧面铰接于肘曲手(114)与曲手大连杆(134)的铰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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