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驱动装置及摄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95768.9 | 申请日: | 2007-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73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川合澄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N2/02 | 分类号: | H02N2/02;G02B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驱动 装置 摄像 | ||
1.一种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驱动装置具有:
振子,其通过施加预定周波电压而使驱动部产生椭圆振动;
固定部件,其具有保持所述振子的保持部;以及
移动体,其被所述振子的椭圆振动所驱动,相对于所述固定部件移动,
所述移动体包括:
第1移动体部,其形成希望大小;以及
第2移动体部,其具有所述驱动部被按压而接触的滑动部,和设置在该滑动部的相反侧、移动方向通过与所述固定部件所具有的引导部卡合而被引导的被引导部,该第2移动体部的刚性比所述第1移动体部高,并且,形成得比所述第1移动体部小,且固定在该第1移动体部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与所述第2移动体部一体移动的所述第1移动体部通过所述固定部件的所述引导部和所述第2移动体部的被引导部之间的卡合来引导移动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移动体部由树脂材料、铝或镁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驱动装置具有弹推单元,该弹推单元对上述振子进行弹推,使得隔着所述第2移动体部和所述振子将所述驱动部从所述引导部的相反侧向所述滑动部按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部和所述被引导部具有沿着移动方向排列成1列的转动体,
在朝着与移动方向不同的方向远离所述引导部的位置上,具有定位用的一个转动体,该转动体在弹推力的夹持状态下被配设在所述第1移动体部和所述固定部件之间。
6.一种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驱动装置具有:
第1振子,其通过施加预定的周波电压而使驱动部产生椭圆振动;
固定部件,其具有保持所述第1振子的第1保持部;
第1移动体,其按压所述第1振子的所述驱动部,并且移动方向被所述固定部件所具有的引导部限制为第1方向,该第1移动体被所述第1振子的椭圆振动所驱动,相对于所述固定部件沿第1方向移动;
第2振子,其被保持在具有第2保持部的所述第1移动体中,通过施加预定的周波电压使驱动部产生椭圆振动;以及
第2移动体,其按压所述第2振子的所述驱动部,并且移动方向被所述第1移动体所具有的引导部限制为与第1方向不同的第2方向,该第2移动体被所述第2振子的椭圆振动所驱动,相对于所述第1移动体沿第2方向移动,
所述第1、第2移动体中的至少一个移动体包括:
第1移动体部,其形成希望大小;以及
第2移动体部,其具有所述驱动部所接触的滑动部,和设置在该滑动部的相反侧、移动方向通过与所述引导部卡合而被引导的被引导部,该第2移动体部的刚性比所述第1移动体部高,并且,形成得比所述第1移动体部小,且固定在该第1移动体部上。
7.一种摄像装置,其具有控制该摄像装置整体动作的微型计算机,在与摄影光轴正交的平面内,在正交的第1方向和第2方向上使摄像元件变位移动,以补偿抖动,其特征在于,该摄像装置具有:
第1振子,其根据所述微型计算机的指示,通过施加预定的周波电压而使驱动部产生椭圆振动;
固定部件,其具有保持所述第1振子的第1保持部,且固定安装在摄像装置主体上;
第1移动体,其按压所述第1振子的所述驱动部,并且移动方向被所述固定部件所具有的引导部限制为第1方向,该第1移动体被所述第1振子的椭圆振动所驱动,相对于所述固定部件沿第1方向移动;
第2振子,其被保持在具有第2保持部的所述第1移动体中,根据所述微型计算机的指示,通过施加预定的周波电压使驱动部产生椭圆振动;以及
第2移动体,其按压所述第2振子的所述驱动部,并且移动方向被所述第1移动体所具有的引导部限制为第2方向,该第2移动体被所述第2振子的椭圆振动所驱动,相对于所述第1移动体沿第2方向移动,并且在摄影光轴上保持所述摄像元件,
所述第1、第2移动体中的至少一个移动体包括:
第1移动体部,其形成希望大小;以及
第2移动体部,其具有所述驱动部所接触的滑动部,和设置在该滑动部的相反侧、移动方向通过与所述引导部卡合而被引导的被引导部,该第2移动体部的刚性比所述第1移动体部高,并且,形成得比所述第1移动体部小,且固定在该第1移动体部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未经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95768.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