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固态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0710202983.7 | 申请日: | 2007-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92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王君伟;徐弘光;江文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迈半导体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沛鑫半导体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33/00 | 分类号: | H01L3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600上海市松江区松***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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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态 发光 器件 | ||
1.一种固态发光器件,其包括:
一个硅封装基板,其具有一个承载面;
多个电极,其贯穿所述承载面;
一个固态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承载面上且与所述多个电极形成电连接;
一个反射层,用以反射所述固态发光元件受激产生的光,所述反射层包括一个第一反射部以及一个第二反射部,所述第一反射部与第二反射部共面设置在所述承载面上;
一具聚光功能的透明封装体,其设置在所述承载面上且覆盖住所述固态发光元件及所述第一反射部,所述第二反射部暴露在所述透明封装体的外部;其中,所述第一反射部位于所述承载面与固态发光元件之间;或者,所述第一反射部的对应所述固态发光元件的位置设置有开口,所述固态发光元件位于所述开口内且所述第一反射部环绕所述固态发光元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与第二反射部的材料为金属或白色物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与第二反射部与所述多个电极均不导通。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封装体为球形透镜或锥形透镜。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封装体的材料折射率大于1.4。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态发光元件为一个发光二极管芯片或多个发光二极管芯片的组合。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发光元件,其还包括一个辅助元件,所述硅封装基底的承载面向内开设有埋入孔,所述辅助元件容置在所述埋入孔内。
8.一种固态发光器件,其包括:
一个硅封装基板,其具有一个承载面;
多个电极,其贯穿所述承载面;
一个固态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承载面上且与所述多个电极形成电连接;
一个波长转换层,其包括一个第一部分以及一个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共面设置在所述承载面上且所述第一部分位于所述承载面与固态发光元件之间;
一具聚光功能的透明封装体,其设置在所述承载面上且覆盖住所述固态发光元件及所述波长转换层的第一部分,所述波长转换层的第二部分暴露在所述透明封装体的外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固态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封装体为球形透镜或锥形透镜。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固态发光元件,其还包括一个辅助元件,所述硅封装基底的承载面向内开设有埋入孔,所述辅助元件容置在所述埋入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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