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不刺眼机动车前大灯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10035.9 | 申请日: | 2007-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546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9 |
发明(设计)人: | 崔春亚 | 申请(专利权)人: | 崔春亚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1/06;F21W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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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24109辽宁省盘锦市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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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刺眼 机动 车前 大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夜间行驶照明时不给对方造成刺眼、眩目,提高夜间行车安全的一种前大灯,尤其是一种不刺眼机动车前大灯。
背景技术:
目前,机动车夜间行驶时,会车通过变近光,提高会车安全,一般不考虑行人、非机动车,即使变近光,有的车灯光仍然很亮刺眼,并且安全视线距离也比较短,给行人、夜间行驶带来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便是为了克服上述缺点而提供一种不刺眼机动车前大灯,机动车夜间行驶时,不用变近光,也不会给对方造成强光刺眼、眩目的特点。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此种不刺眼机动车前大灯是由是散光镜1、格栅2、灯泡3、反射镜4组成,格栅2安装在散光镜1的内侧,反射镜4安装在格栅2的另一侧,格栅2是一种喷涂长条塑料薄片或铝合金薄片压制而成的网格,或者在散光镜片内侧端面上直接加工若干个圆孔网格。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新颖,实用性、安全性较强,反射镜将灯泡的光反射到格栅上,格栅将光线分割成数个小光源,小光源的光线发射到散光镜上,通过散光镜发射到路面上,格栅的隔板薄、透明,所以,对反射镜反射的光亮度影响不大,由于整个光源被分割成数个小光源,对人的眼睛不会产生刺眼、眩目,从而达到减少安全隐患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格栅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由以下实施例给出,下面结合附图予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由散光镜1、格栅2、灯泡3、反射镜4组成。其结构、组装关系如下:格栅2安装在散光镜1的内侧,反射镜4安装在格栅2的另一侧。灯泡3亮时,反射镜4将灯泡3的光反射到格栅2上,格栅2将光线分割成数个小光源,小光源的光线发射到散光镜1上,通过散光镜1发射到路面上。所述格栅2是一种喷涂长条塑料薄片或铝合金薄片压制而成的网格,或者在散光镜片内侧端面上直接加工若干个圆孔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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