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数控尾翼切割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23363.2 | 申请日: | 2007-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941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23 |
发明(设计)人: | 王福军;付向杰;赵广;潘金灿;路永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37/00 | 分类号: | B23K37/00;B23K37/02;B23K7/00;B23K7/10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桂存 |
地址: | 250101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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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控 尾翼 切割 机构 | ||
1.一种数控尾翼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安装在床身(8)上的可以纵向滑动的纵向滑台(7),固定在纵向滑台(7)上的立柱(4),固定在立柱(4)上端的横梁(3),横梁(3)上安装有可以横向滑动的横向滑板(2),横向滑板(2)上安装有可以上下滑动的机械手(1),机械手(1)上安装有可以绕X轴转动的割炬(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控尾翼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纵向滑台(7)为两个,立柱(4)为两根,它们和横梁(3)构成龙门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控尾翼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械手(1)上连接有用于测量被切割工件切割部分直线度偏差的自动测量装置(1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控尾翼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此结构还包括有用来测量被切割工件的端部尺寸的偏差的检测装置(13)。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控尾翼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4)上安装有自动点火装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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