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警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36889.4 | 申请日: | 2007-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17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发明(设计)人: | 高宝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四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G09F13/20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陆志斌 |
地址: | 210041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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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警示 装置 | ||
1.一种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它是外形为球状的警示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警示球为空心的薄壳结构,球表面涂覆有蓄能发光材料涂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警示球由可拆分的相互固定为一体的上半球(1)和下半球(2)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半球(1)下部内壁上设有槽口(A),下半球(2)上部外壁上设有插口(B),下半球(2)嵌入上半球(1)且通过插口(A)和槽口(B)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半球(1)和下半球(2)分别加工有穿线孔(3)和安装孔(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装孔(4)上连接有线夹(5),上半球(1)和下半球(2)通过线夹(5)固定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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