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花爆竹燃放保护面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5768.9 | 申请日: | 2007-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510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16 |
发明(设计)人: | 韩俊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俊荣 |
主分类号: | A42B3/20 | 分类号: | A42B3/20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岳泉清 |
地址: | 100044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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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花爆竹 燃放 保护 面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保护面具。
背景技术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每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习俗。然而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发生伤亡事故的隐患,尤其会炸伤眼睛及面部,造成终身痛苦。目前,专门用于燃放烟花爆竹的保护面具很少,普通的保护面具的抗冲击性差、防爆强度小,不适于用作燃放烟花爆竹的保护面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的普通保护面具抗冲击性差、防爆强度小,不适于用作燃放烟花爆竹的保护面具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烟花爆竹燃放保护面具,包括面罩和头部固定装置,面罩和头部固定装置连接,所述的面罩与人体脸部轮廓形状一致,面罩上与人体眼部对应位置处设有两个透明的眼罩,它还包括眼部弹性支撑筋和面部弹性支撑筋,所述的眼部弹性支撑筋固定设在面罩背面的两个眼罩的上端,面部弹性支撑筋固定设在面罩的背面的中部。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配带本实用新型可保护眼部、面部不受伤害。保护面具内的适当部位设有弹性支撑筋,防止面部与保护面具直接接触,提高了保护面具的舒适程度。更重要的是弹性支撑筋的设置有效防止了烟花爆炸时对燃放者产生的冲击,同时也大大增强了烟花爆竹保护面具的防爆强度。采用这样的弹性支撑筋结构还可使面罩悬浮在人体的脸部上,保障烟花爆竹燃放保护面具内透气,使呼吸形成雾气或水蒸气从面罩的周边流出,因而不会影响观察。
本实用新型可制成不同规格大小,以适合成人、儿童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图2为具体实施方式四的立体图,图3为具体实施方式五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如图1所示的烟花爆竹燃放保护面具,由面罩1和头部固定装置、眼部弹性支撑筋3和面部弹性支撑筋4组成,面罩1和头部固定装置连接,所述的面罩1与人体脸部轮廓形状一致,面罩1上与人体眼部对应位置处设有两个透明的眼罩5,所述的眼部弹性支撑筋3固定设在面罩1背面的两个眼罩5的上端,面部弹性支撑筋4固定设在面罩1的背面的中部。在面罩1上还可设有鼻部凸起6和嘴部凸起7。
具体实施方式二: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二、三、四、五的不同点在于,所述的面部弹性支撑4为“人”字形。采用这样的结构可进一步增强抗击效果。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三: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二的不同点在于,头部固定装置是设有尼龙搭扣或按扣的带子2,所述的两个带子2的一端分别与面罩1的两侧连接。可使烟花爆竹燃放保护面具固定在头上,使用方便。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四:如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二、三、的不同点在于,头部固定装置是弹性带8,弹性带8的两端与面罩1的两侧连接。可使烟花爆竹燃放保护面具固定在头上,可以人为地调整松紧程度,使用寿命较长。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五:如图3所示,本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二、三、四的不同点在于,所述的头部固定装置是一个具有弹性的帽子9,所述的帽子9前部周边与面罩1的周边连接并留有孔隙。采用这样的结构,使烟花爆竹燃放保护面具具有保暖的功能。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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