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超声波清粉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9534.1 | 申请日: | 2007-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823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9 |
发明(设计)人: | 颜海鹏;焦天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4/24 | 分类号: | H01M4/24;H01M2/26;H01M4/26;H01M10/28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119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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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超声波 设备 | ||
1.一种超声波清粉设备,其具有超声波发生器、能量转换器、振动传递装置、上模以及可使该上模移动的推动装置,其中,超声波发生器通过能量转换器与振动传递装置相连接,上模与振动传递装置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还包括液流装置,所述的上模内设有延伸至上模下端面的上模液流通道,所述的液流装置与上模液流通道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模的下方还设有下模,且在该下模内设有延伸至下模上端面的下模液流通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模的下方还设有回收箱,该回收箱与所述的下模液流通道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下模液流通道均为垂直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模液流通道的横截面大于上模液流通道的横截面。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下模液流通道的横截面均为圆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流装置具有可使流入上模液流通道中的液流具备一定压力的泵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流的压力为0.2-5千克/平方厘米。
9.根据权利要求1、7或8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流为水。
10.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振动传递装置为可以改变振幅的振幅杆。
11.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超声波清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动装置为气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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