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砂光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30053.0 | 申请日: | 2007-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108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19 |
发明(设计)人: | 焦富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英杰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29/00 | 分类号: | B24B29/00;B24B41/04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江海阳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林倩 |
地址: | 213011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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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砂光机 | ||
1、一种砂光机,包括:壳体(1)、设于壳体(1)内的电机(2)、固定于电机轴(2-1)上的偏心轴套(4)、与偏心轴套(4)相连的底板(5)和设于底板(5)下端面的磨砂件(9);其特征在于:底板(5)的上端面(5-0)通过弹性的第一限位柱(6)、第二限位柱(7)和第三限位柱(8)与壳体(1)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砂光机,其特征在于:与底板(5)相对的壳体(1)的下端面(1-0)上设有与所述第一限位柱(6)、第二限位柱(7)和第三限位柱(8)相配合的第一限位坑(1-1)、第二限位坑(1-2)和第三限位坑(1-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砂光机,其特征在于:底板(5)的上端面(5-0)设有插接所述第一限位柱(6)、第二限位柱(7)和第三限位柱(8)的三个插接孔(5-1、5-2、5-3);所述第一限位柱(6)、第二限位柱(7)和第三限位柱(8)的下端部为箭头状,与之相配合三个插接孔(5-1、5-2、5-3)内设有相应的扣环(5-1-0、5-2-0、5-3-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砂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柱(6)、第二限位柱(7)和第三限位柱(8)内设有贯穿柱体的通孔(6-1、7-1、8-1);壳体(1)的下端面(1-0)上的所述第一限位坑(1-1)、第二限位坑(1-2)和第三限位坑(1-3)内分别设有与所述三个通孔(6-1、6-2、6-3)相配合的凸块(1-1-0、1-2-0、1-3-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砂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柱(6)、第二限位柱(7)和第三限位柱(8)设于底板(5)的边缘处,且其所在位置成等腰三角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砂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5)前端为锥形;所述处于所述等腰三角形顶点的第一限位柱(6)设于底板(5)的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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