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露天矿山铁道自翻车照明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31258.0 | 申请日: | 2007-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4919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12 |
发明(设计)人: | 徐克林;方振喜;陈洪斌;鲁庭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9/04 | 分类号: | F21S9/04;F21V23/00;F21W131/402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宗如 |
地址: | 243003***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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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露天 矿山 铁道 翻车 照明 装置 | ||
1.露天矿山铁道自翻车照明装置,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供气配件(2)依次与气动马达(3)连接,发电机(4)与气动马达(3)连接,由蓄电池(5)励磁,气动马达(3)、发电机(4)及蓄电池(5)固定在箱体(1)底板上;供电器件(6)固定在箱体(1)壁板上,供电线路将灯具(7)与发电机(4)电气连接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露天矿山铁道自翻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气配件(2)包括排水器(8)、油雾器(9)、气压控制器(10)、电磁阀(11)、消音器(12)、气动马达(3),由连接管依次连接、贯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露天矿山铁道自翻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器件(6)包括整流器(13)、电压调整器(14)、继电器(15)、操作按钮(16)、(17)连接组成,固定在电路板上,电路板固定在箱体(1)壁板上,并与发电机(4)和灯具(7)相连,操作按钮(16)、(17)的头部露于箱体(1)板外。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露天矿山铁道自翻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灯具(7)固定在守车车棚前墙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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