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直下型面发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7406.8 | 申请日: | 2007-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7248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发明(设计)人: | 黄宏业;蔡荣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奈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G02F1/1335;G02B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春发 |
地址: | 中国台湾桃***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下型面 发光 装置 | ||
1.一种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一产生光源的线性光源、一扩散板、一光扩散板、一反射板、一灯罩及一液晶面板;其中,该线性光源为数支的线性阴极线管或数支弯设成U型W型的线性阴极线管;
该线性光源的正上方置设一光扩散板;该光扩散板的一侧设光扩散板较薄部位及光扩散板较厚部位,该光扩散板较厚部位置设于线性光源的正上方;
该补强光源扩散性的扩散板置设于光扩散板的正上方;
该反射板置设于线性光源的正下方,其表面涂设有铝箔的材质;
该灯罩置设于反射板的正下方,其内部凹设一凹槽,该凹槽容置该线性光源、一扩散板、一光扩散板、一反射板及一液晶面板;
该液晶面板置设于扩散板的正上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光扩散板的平滑面部份,置设于线性光源的上方,并与光源放射的方向相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扩散板为透明板,并于扩散板的上方加设三棱镜板及偏光分离板;
该三棱镜板的向下面为平滑面,其反面由多数的三角形及波形的三棱镜所组合而成;该三棱镜板的上方亦加设一偏光分离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于光扩散板的上方再加设一光扩散板,而该光扩散板的平滑面部位向下,并与光扩散板上方的平滑面相互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扩散板的正上方加设三棱镜板,并于该三棱镜板的上方加设一偏光分离板。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反射板于每个线性光源下凹设成数个凹槽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扩散板的上方堆栈一光扩散板,反射板设数个凹槽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扩散板的上方加设三棱镜板及偏光分离板。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型面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线性光源的直径为2mm,至反射板的距离为4mm,与光扩散板为7mm,而该线性光源的相互间隔距离为35mm;
该光扩散板的光扩散板较厚部位为2mm,而光扩散板较薄部位为1.5mm,且光扩散板较厚部位及光扩散板较薄部位的距离为17.5mm,又该光扩散板较厚部位与扩散板的距离为7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台湾奈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台湾奈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47406.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