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9646.1 | 申请日: | 2007-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480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9 |
发明(设计)人: | 周利民;周跃民;刘伟春;王菁迅;王艳境;王羽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利民;周跃民;刘伟春;王菁迅;王艳境;王羽洁 |
主分类号: | H01M12/06 | 分类号: | H01M12/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丽华 |
地址: | 100041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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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携带式 照明 备用 空气 电池 | ||
1.一种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包括一锌-空气电池壳体,其左、右至少一侧有空气电极,外围有隔膜的金属锌负极位于电池壳体内的中央,空气电极与金属锌负极间的空腔室内置有电解液,其特征在于:空气电极一体注塑在电池壳体侧,至少一侧的空气电极为内氧流通式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其特征在于:置有空气电极的电池壳体侧开有凹槽,所述的空气电极一体注塑在凹槽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氧流通式结构是在有空气电极的电池壳体外框处开设一组空气流通的凹槽或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j3所述的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流通的的凹槽半径为3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开设的一组流通空气的凹槽的大小为可实现内氧流量每安时空气流量5升的凹槽。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为2个φ6的通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式照明设备用锌-空气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锌-空气电池两侧均有空气电极并均带有流通式结构,两侧同时对应开有凹槽或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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