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至少一个侧向可折叠的踏板面单元的踏板车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9642.6 | 申请日: | 2007-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27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克力斯蒂安·施毛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力斯蒂安·施毛茨 |
主分类号: | B62K15/00 | 分类号: | B62K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瑾;徐乐慧 |
地址: | 德国彭***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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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至少 一个 侧向 可折叠 踏板 单元 踏板车 | ||
1、一种踏板车,具有框架、至少一个前轮(12)、至少一个后轮(11)并且具有转向装置(3、6、7),该至少一个前轮(12)通过该转向装置可被转向,其特征在于,该踏板车在前轮的轮中间点和后轮的后端之间、位于前轮和后轮之间的连接轴(踏板车的纵向轴)的左和/或右侧具有一个侧向可折叠的踏板面单元(1),该踏板面单元不能执行曲柄功能,即也不能绕着一个垂直于踏板车的纵向轴线的框架横向轴线旋转360°,其中该踏板面单元(1)能够机械地或者借助马达来折叠,并且在通过驾驶员的力作用进行机械折叠时,该踏板面单元(1)在载荷停止时返回到它的原始位置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车,其特征在于,该踏板面单元(1)可以单独地或者共同地进行高度调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踏板车,其特征在于,位于转向柱管(3)和主框架(2)之间的连接点(5)设置在由转向柱管(3)和前叉(4)所形成的轴线的上半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踏板车,其特征在于,位于转向柱管(3)和主框架(2)之间的连接点(5)设置在由转向柱管(3)和前叉(4)所形成的轴线的下半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踏板车,其特征在于,该踏板车在通过前轮(12)和后轮(11)的连接轴线上具有至少另一个踏板面(10)。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踏板车,其特征在于,该踏板车是可折叠的和/或可拆卸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踏板车,其特征在于,该踏板车绕着至少一个弯折点(15)可以折叠,该至少一个弯折点位于转向柱管(3)与主框架(2)的连接点(5)和前叉(4)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踏板车,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个踏板面单元(1),也就是说该至少一个踏板面单元的中心,设置在位于后轮毂的中间点前面的踏板车的后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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