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钴和氧化锌的费-托催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9718.3 | 申请日: | 2007-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316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发明(设计)人: | T·莱克尔;C·巴伊恩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福催化剂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23/80 | 分类号: | B01J23/80;B01J35/02;B01J37/03;C07C1/04;B01J35/10;B01J23/89;B01J23/889;B01J23/83;B01J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柏楠;刘金辉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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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氧化锌 催化剂 | ||
1.适合用于催化费-托反应的催化剂,所述催化剂含有负载在氧化 锌上的钴金属,并且具有以下体积颗粒度分布:
<10%具有小于1微米的颗粒度,
70-99%具有1和5微米之间的颗粒度,以及
<20%具有大于5微米的颗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催化剂,其具有以下体积颗粒度分布:
<10%具有小于1微米的颗粒度,
75-95,优选75-85%具有1和5微米之间的颗粒度,以及
<15%具有大于5微米的颗粒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催化剂,其中体积平均颗粒度为小于25 μm,优选为1.5到15μm。
4.根据权利要求1-3的催化剂,其中孔容积主要由直径在5-100nm 范围内的孔形成。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催化剂,其中孔容积小于0.5 ml/g,优选小于0.45ml/g。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催化剂,其中表面积小于120 m2/g,优选在5-100m2/g的范围内。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催化剂,其中锌和钴的原子比在 75到0.1的范围内,优选为40到0.1。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催化剂,其中存在一种或几种助 催化剂,例如钌、铪、铂、锆、钯、铼、铈、镧或它们的组合,典型的钴 与助催化剂的原子比最高达10∶1。
9.根据权利要求1-9的催化剂,其进一步包含IIIa族元素的至少 一组化合物,优选其浓度基于催化剂的总重量为0.1-60,更优选0.1-10重 量%。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催化剂的用途,用于费-托方法或 官能团的氢化中。
11.费-托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根据权利要求1-9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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