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蛋白豆粕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27409.0 | 申请日: | 2007-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0043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05 |
发明(设计)人: | J·梁;F·池;D·C·科托夫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雷尼森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0 | 分类号: | A23L1/2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雪松;李炳爱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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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蛋白 豆粕 | ||
1.含有以干重为基础至少58%的蛋白质的猪饲料,其中没有加入 外源的蛋白质源,其中所述饲料产生自能具有商业化产量的大豆。
2.权利要求1的猪饲料,其中所述大豆具有以干重为基础至少 45%的蛋白质含量。
3.权利要求1的猪饲料,其中所述大豆具有以干重为基础至少 64%的油加蛋白质含量。
4.权利要求1的猪饲料,其中所述饲料包含以干重为基础至少 60%的蛋白质。
5.权利要求1的猪饲料,其中所述饲料包含以干重为基础至少 62%的蛋白质。
6.由加工高蛋白大豆品种产生的猪饲料,该大豆品种具有以干重 为基础大于约45%的平均全种子总蛋白质含量,其中该大豆品种能具 有商业化产量。
7.饲养猪的方法,包括在饲料定额中掺入含有以干重为基础至少 58%的蛋白质的豆粕,其中未添加外源的蛋白质源,其中该豆粕产生自 能具有商业化产量的大豆。
8.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豆粕含有以干重为基础至少60% 的蛋白质。
9.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豆粕含有以干重为基础至少62% 的蛋白质。
10.含有以干重为基础至少58%的蛋白质的猪饲料,其中没有加入 外源的蛋白质源,其中所述饲料产生自包括ATCC保藏号PTA-5764 的大豆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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