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电子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31862.9 | 申请日: | 2007-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26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9 |
发明(设计)人: | 清水清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瓷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H13/14 | 分类号: | H01H13/14;H01H3/12;H01H9/16;H01H13/02;H01H13/702;H04M1/23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新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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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电子设备 | ||
1.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
具有开口部分的壳体;
操作键,该操作键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外部面,以与所述开口部分面对;及
键检测单元,该键检测单元设置在所述壳体内,以与所述开口部分面对,
其中所述操作键形成为比所述壳体的所述开口部分大,
所述操作键具有暴露于所述壳体的所述外部面的键帽、由弹性组件制成的设置在所述键帽的所述壳体的内侧的键橡胶单元、及安装在所述键帽和所述键橡胶单元之间的键框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操作键具有向所述开口部分突出的突出部分,
所述键检测单元具有向所述开口部分突出的第二突出部分,且
至少所述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二突出部分之一部分地或全部进入所述开口部分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壳体的所述开口部分的周壁被斜切,以具有从所述壳体的所述外部面向所述壳体的内部部分倾斜的斜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中在所述键帽和所述键框架之间具有空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中所述键框架通过所述键橡胶单元面向所述壳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中基板层叠在所述键检测单元的所述壳体的内侧,及通过所述开口部分用光辐射所述操作键的发光器件设置在所述基板面对所述壳体的所述开口部分的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所述壳体由金属材料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中凹陷部分形成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外部面上,
所述开口部分形成在所述凹陷部分的基底部分,及
所述键帽设置在所述凹陷部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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