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下连续壁用钢材、地下连续壁用钢材的制造方法、地下连续壁以及构筑地下连续壁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31999.4 | 申请日: | 2007-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20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9 |
发明(设计)人: | 田中隆太;黑泽辰昭;妙中真治;龙田昌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E02D5/04 | 分类号: | E02D5/04;E02B3/0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 萍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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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 连续 钢材 制造 方法 以及 构筑 | ||
1.一种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其特征在于,具备:帽型钢板桩(2),相对于长度方向垂直的截面为帽型;和H型钢(6),相对于长度方向垂直的截面为H型;
上述帽型钢板桩(2)具有:腹板(7);一对凸缘(5),一体地连设在该腹板(7)的两端部,并以朝向外侧扩张的方式倾斜;和一对臂部(3、4),一体地连设在上述一对凸缘(5)的各自上,并与上述腹板(7)大致平行;
上述H型钢(6)具有:一对凸缘部(6a、6b),相互大致平行;和腹板部(6c),设置间隔地连结该一对凸缘部(6a、6b)彼此;
上述H型钢(6)的上述一对凸缘部(6a、6b)中的一个(6a)的、与上述腹板部(6c)连结一侧的面的相反侧的外面,固定在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由上述腹板(7)和上述各凸缘(5)形成的槽(D)侧的相反侧的腹板(7)外面(71)上;
H型钢(6)的长度方向上的尺寸(L2)比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长度方向上的尺寸(L1)短,并且上述H型钢(6)的上述长度方向上的全长配设在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上述长度方向上的尺寸(L1)内;
上述H型钢(6)的后端与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后端(18)相比,位于上述长度方向上的前端侧,
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前端(19)与上述H型钢(6)的前端(21)在上述长度方向上的两个位置相互一致,
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上述后端(18)与上述H型钢(6)的上述后端(20)之间的分离长度(A),为使用了该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的挡土壁(8)的从设计地基(10)到地表面(9)为止的壁高(H)的10%以上、50%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其特征在于,
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上述后端(18)与上述H型钢(6)的上述后端(20)之间的分离长度(A),为使用了该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的挡土壁(8)的从设计地基(10)到地表面(9)为止的壁高(H)的30%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其特征在于,
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上述后端(18)与上述H型钢(6)的上述后端(20)之间的分离长度(A)为500mm以上。
4.一种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其特征在于,具备:帽型钢板桩(2),相对于长度方向垂直的截面为帽型;和H型钢(6),相对于长度方向垂直的截面为H型;
上述帽型钢板桩(2)具有:腹板(7);一对凸缘(5),一体地连设在该腹板(7)的两端部,并以朝向外侧扩张的方式倾斜;和一对臂部(3、4),一体地连设在上述一对凸缘(5)的各自上,并与上述腹板(7)大致平行;
上述H型钢(6)具有:一对凸缘部(6a、6b),相互大致平行;和腹板部(6c),设置间隔地连结该一对凸缘部(6a、6b)彼此;
上述H型钢(6)的上述一对凸缘部(6a、6b)中的一个(6a)的、与上述腹板部(6c)连结一侧的面的相反侧的外面,固定在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由上述腹板(7)和上述各凸缘(5)形成的槽(D)侧的相反侧的腹板(7)外面(71)上;
H型钢(6)的长度方向上的尺寸(L2)比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长度方向上的尺寸(L1)短,并且上述H型钢(6)的上述长度方向上的全长配设在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上述长度方向上的尺寸(L1)内;
上述H型钢(6)的后端与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后端(18)相比,位于上述长度方向上的前端侧,
上述H型钢(6)的前端(21)与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前端(19)相比,位于上述长度方向上的后端侧,
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上述后端(18)与上述H型钢(6)的上述后端(20)之间的分离长度(A),为使用了该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的挡土壁(8)的从设计地基(10)到地表面(9)为止的壁高(H)的10%以上、50%以下,并且,上述帽型钢板桩(2)的上述前端(19)与上述H型钢(6)的上述前端(21)之间的分离长度(B),为该地下连续壁用钢材(1)的长度方向上的全长的5%以上、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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