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充气食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38495.5 | 申请日: | 2007-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2805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T·B·J·布利登斯坦;J·曹;P·W·N·德格鲁特;W·刘;S·D·斯托亚诺夫;W·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00 | 分类号: | A23L1/00;A23P1/16;A23L1/308;A23L1/0522;A23L1/0534;A23L1/24;A23L2/02;A23L2/54;A23C13/1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雪松;黄可峻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气 食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稳定泡沫形式的充气食品,包括5-80体积%的气泡,15-90wt% 的水和0.001-10wt%的纤维,该纤维与表面活性粒子在所述空气-水界面 发生组装,这种组装是由所述表面活性粒子与所述纤维之间的相互吸引 作用引起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气体是空气。
3.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纤维的长度为 0.1-100微米,优选1-10微米。
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纤维是有机纤 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纤维是纤维素纤维, 例如柑橘纤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纤维是微晶纤维素。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纤维是可获自醋酸杆 菌属的微晶纤维素。
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表面活性粒子 的接触角介于60°到120°,优选介于70°到110°,更优选介于80°到100°。
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表面活性粒子 的体积加权平均直径为0.01-10μm,优选0.1-1μm。
1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表面活性粒 子是有机粒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表面活性粒子由选 自改性纤维素、改性淀粉、蛋白质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的材料制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表面活性粒子由甲 基或乙基纤维素构成。
13.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表面活性粒子是 无机的。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所述表面活性粒子是无 机的,并且被改性以得到介于60°到120°的接触角,优选介于70°到110°, 更优选介于80°到100°。
15.制备稳定泡沫形式的充气食品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制备包含表面活性粒子的含水分散体,
(b)向所述分散体中加入干燥粉末或含水分散体形式的纤 维,
(c)将气体引入所得混合物中并匀化,从而由于所述表面活性粒子 与所述纤维之间的相互吸引作用,所述纤维与所述表面活性粒子在该气 -水界面处原位组装形成稳定的泡沫。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气体是空气。
17.根据权利要求15-1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 维的长度为0.1-100微米,优选1-10微米。
18.根据权利要求15-1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 维是有机纤维。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是纤维素纤维,例 如柑橘纤维。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是微晶纤维素。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是可获自醋酸杆菌 属的微晶纤维素。
22.根据权利要求15-21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表 面活性粒子的接触角介于60°到120°,优选介于70°到110°,更优选介 于80°到100°。
23.根据权利要求15-2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表 面活性粒子的体积加权平均直径为0.01-10μm,优选0.1-1μm。
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5-2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 述表面活性粒子是有机粒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未经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3849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眼镜
- 下一篇:告警方法、相关设备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