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电子设备的天线子部件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42956.6 | 申请日: | 2007-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5395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07 |
发明(设计)人: | 马尔科·马达莱诺 | 申请(专利权)人: | 摩托罗拉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1/38 | 分类号: | H01Q1/38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穆德骏;陆锦华 |
地址: | 美国伊***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子设备 天线 部件 | ||
技术领域
本公开一般涉及电子设备,更具体地涉及用于电子设备的天线子 部件及其组合。
背景技术
具有无线电接收或者无线电通信能力的便携电子设备典型地包括 一个或多个天线子部件。这种设备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 寻呼机、无线电装置、个人数字助理(PDA)和能够进行无线电通信 的博弈设备、卫星导航设备和电视接收器。适合于这些便携设备应用 的天线子部件包括,但不限于,折叠倒共形天线(Folded Inverted Conformal Antenna)(FICA)子部件、平面倒F天线(PIFA)子部 件、倒F天线(IFA)子部件、折叠J天线(FJA)子部件、单极天线 子部件、和环形天线子部件。
例如移动电话的便携电子设备中的天线子部件的尺寸限制了该设 备的整体尺寸。例如,用在直板移动电话和翻盖移动电话中的FJA子 部件需要大约13毫米(mm)的地隔离(ground-keep-out)区域。相似 地,用于一些蜂窝移动电话应用的FICA子部件需要两个拉长的U形 导体,大约15-20mm长,这依赖于工作频率。此外,一些FICA子部 件需要离开特定的金属组件一定的间隙距离以避免干扰,所述特定的 金属组件例如电池和键盘。在不牺牲天线性能的条件下减小天线尺寸 是一个挑战。
基于对接下来的具体实施方式和下面将要描述的附图的仔细考 虑,本公开的不同方面、特征和优点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将变 得更加显而易见。为了清楚,附图可能已被简化并且不必按比例绘制。
附图说明
图1示出电子设备;
图2是电子设备的局部视图;
图3示出电子设备的截面侧视图;
图4示出电子设备的前端视图;
图5示出电子设备的局部顶视图;
图6示出电子设备的局部底视图;
图7示出天线子部件的实验第一回波损耗图;
图8示出根据实施例的天线子部件的实验第二回波损耗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公开的多个不同实施例提供了具有天线子部件的电子设备。天 线子部件包括至少一个导体和馈电支路。所述至少一个导体具有沿着 第一侧的表面的第一部分。在一个应用中,所述表面对应于印刷电路 板。所述至少一个导体还包括连接至第一部分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沿着所述表面的边缘。进一步地,所述至少一个导体具有连接至第二 部分的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沿着第二侧的表面。所述至少一个导体耦 合至天线子部件的馈电支路。
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便携电子设备。该设备包括电路板和天线子部 件。该电路板具有第一表面、第二表面和至少一个边缘。第二表面基 本上平行于第一表面并且所述至少一个边缘在第一和第二表面之间延 伸。耦合至电路板的天线子部件包括至少一个导体。所述至少一个导 体具有沿着第一表面的第一部分和连接至第一部分的第二部分。第二 部分沿着所述至少一个边缘。所述至少一个导体还具有连接至第二部 分的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沿着第二表面。
另一实施例提供了具有折叠倒共形天线(FICA)子部件的电子设 备。该FICA子部件包括至少一个导体和馈电支路。所述至少一个导体 包括沿着第一侧的表面的第一部分。所述表面对应于为电子设备提供 电路的电路板。所述至少一个导体具有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连接至第 一部分。第二部分沿着所述表面的边缘并且基本上垂直于第一部分。 所述至少一个导体还具有连接至第二部分的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沿着 第二侧的表面,并且基本上平行于第一部分。所述FICA子部件的馈电 支路耦合至所述至少一个导体。所述馈电支路用于激活FICA子部件。
图1示出被具体化为直板移动电话的便携电子设备100。在其它实 施例中,可以通过具有滑动元件的壳体、或者翻盖壳体、或者具有旋 转元件的壳体具体化电子设备100。便携电子设备的示例包括,但不限 于,移动蜂窝或者卫星电话、寻呼机、无线电通信设备,包括个人数 字助理(PDA)和博弈设备、基于卫星的导航设备和媒体信号接收设 备,例如,具有FM或XM无线电装置或DVB-H接收器的设备。电子 设备100包括壳体102,该壳体102包围电子设备100的其它组件,诸 如天线子部件、电池和电路,例如,无线电接收器或发射器,没有示 出但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熟知的组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摩托罗拉公司,未经摩托罗拉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42956.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