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46563.2 | 申请日: | 2007-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633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1 |
发明(设计)人: | 佐佐木孝之;熊谷直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G18/42 | 分类号: | C08G18/42;C08G10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多益;胡 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氨酯 泡沫塑料 制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作为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原料的多元醇一般采用使例如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等环氧化物与具有活性氢原子的引发剂开环聚合而得的聚醚多元醇。
这些聚醚多元醇以及通过该聚醚多元醇和异氰酸酯化合物的反应得到的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是来源于石油的化学制品,因此如果最终进行焚烧处理,则会增加空气中的二氧化碳。
近年来,出于对地球温室化的考虑,需要即使进行废弃处理也不会增加自然界的二氧化碳的制品。
例如,如果以作为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化而成的化合物的动植物油为原料来制造聚氨酯制品,则理所当然的是在将该制品作焚烧处理时,来源于动植物的碳燃烧而产生的量的二氧化碳不会使自然界的二氧化碳增加。
在天然的动植物油中具有羟基的仅有蓖麻油,专利文献1中揭示了如下的方法:在复合金属氰化物配位催化剂的存在下,以蓖麻油和/或改性蓖麻油为引发剂,使单环氧化物开环聚合来制造聚醚类。
此外,因为蓖麻油的价格较高,所以还提出了使用通过氧和/或空气的通入而赋予羟基进行了改性的大豆油(专利文献2、3、4)或环氧化大豆油(专利文献5)来制造聚氨酯制品的方法。
专利文献6中记载了仅以植物油为多元醇来制造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方法,专利文献7中对在金属催化剂的存在下使一氧化碳和氢与植物油反应而赋予了羟基的改性植物油进行了记载。
专利文献8中对低挥发性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制造方法进行了记载,所述方法采用通过复合金属氰化物配位催化剂将环氧化物加成于蓖麻油、大豆油等可再生的原料而得的多元醇。
此外,专利文献9中对聚氨酯泡沫塑料和弹性体进行了记载,它们采用通过复合金属氰化催化剂将15~90质量%环氧化物加成于含羟基的植物油而得的多元醇。
另一方面,在成形模内发泡固化来对聚氨酯泡沫塑料进行成形时,作为涂布于成形模的内表面的脱模剂,专利文献10中记载了包含氮化合物和硅氧烷化合物的脱模剂。
专利文献11中有关于包含平均分子量1000~10万的有机硅树脂的脱模剂的记载,作为有机硅树脂,采用不含环氧化物的聚二甲基硅氧烷。
专利文献12中对水性脱模剂进行了记载,所述水性脱模剂由含氨基的硅油、不含氨基的硅油、高级脂肪酸和低分子胺形成。
专利文献13中有关于包含蜡乳状液和二甲基硅氧烷乳状液或氨基改性硅氧烷乳状液的水性脱模剂的记载,但硅氧烷乳状液以硅油为基料,没有关于环氧化物的记载。
专利文献14中对以蜡类或硅氧烷化合物为脱模剂成分的水性脱模剂进行了记载,作为硅氧烷化合物,例举了硅油、有机硅树脂、含氨基的有机聚硅氧烷等,但没有具体的记载。
专利文献15中有关于由30质量%以上的石蜡类烃和酯类蜡、多元醇酯类、硅氧烷类、含氟脱模剂形成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用脱模剂的记载,但作为硅氧烷类,仅记载了聚二甲基硅氧烷。
此外,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制造中,硅氧烷类的稳泡剂是公知的。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平5-163342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特表2002-524627号公报
专利文献3:美国专利申请公开第2003/0191274号说明书
专利文献4:美国专利第6476244号说明书
专利文献5:日本专利特开2005-320431号公报
专利文献6:美国专利第6180686号说明书
专利文献7:国际公开第2005/033167号文本
专利文献8:美国专利申请公开第2006-0016725号说明书
专利文献9:欧洲专利申请公开第1712576号说明书
专利文献10:日本专利特开2004-67712号公报
专利文献11:日本专利特开昭62-198412号公报
专利文献12:日本专利特开2000-265068号公报
专利文献13:日本专利特开平9-57761号公报
专利文献14:日本专利特开2002-30225号公报
专利文献15:日本专利特开平5-337953号公报
发明的揭示
然而,制造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时,即使试图将以往的来源于石油的原料全部或部分替换为如上所述的来源于天然油脂的原料,也可能无法良好地成形,或者即使可以成形,泡沫塑料的物性也变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旭硝子株式会社,未经旭硝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4656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成像设备、拍摄图像记录方法和程序
- 下一篇:图像处理装置、图像处理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