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破坏性行为障碍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48441.7 | 申请日: | 2007-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464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0 |
发明(设计)人: | M·哈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詹森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27 | 分类号: | A61K31/27;A61P2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 进;付 磊 |
地址: | 比利时*** | 国省代码: | 比利时;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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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破坏 性行为 障碍 方法 | ||
本申请依据35U.S.C.119(e),要求2006年10月27日提交的美 国临时申请系列号60/863,137的权益。以上提到的相关美国专利申请 的全部公开内容结合到本发明中作为参考。
发明领域
本发明涉及应用某些氨基甲酸酯化合物治疗破坏性行为障碍 (Disruptive Behavior Disorders)的方法,其包括单一疗法和与至少一种 其它对神经起特殊作用的药物合用的联合疗法。
发明背景
破坏性行为障碍(DBDs)包括行为紊乱(Conduct Disorder)和对立 违抗性障碍(Oppositional Defiant Disorder),是一组通常首先在儿童或 青少年中被诊断出的相关病症(DSM-IV-TR,精神病的诊断和统计手 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第4版正文 修订,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2000)。
对立违抗性障碍(ODD)和行为紊乱(CD)是两种影响儿童和青少 年的最常见的精神病。根据群体抽样和确证方法的性质,ODD的比率 在2-16%的范围。CD的比率范围相同。
根据DSM-IV-TM(精神病的诊断和统计手册(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第4版正文修订,(DSM-IV-TM)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2000),ODD的特征包括短期发脾气、 持续与成人争辩、违抗法规、故意惹恼他人、因为自己的错误责备他 人、生气和怨恨、怀有恶意和报复心(vindictive)。在其严重形式中, ODD与极端的机能障碍相关,并对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破坏。
行为紊乱
第4版正文修订的精神病的诊断和统计手册(DSM-IV-TR)中描述 CD的特性为:一种重复和持续性的行为模式,其中违反其他人的基 本权利或大多数与年龄相适合的标准或规则,如通过12个月中出现3 次或以上的标准范围所证明。这些包括攻击人和动物,如威胁、恐吓、 开始打架、使用武器引起伤害、残酷对待人或动物、偷窃、强迫他人 进行性活动、破坏财产、纵火、欺诈或盗窃、破门或劫财、偷窃有价 值物品等以及严重违反法规,如13岁以下夜不归宿、离家出逃、13 岁前旷课。
对立违抗性障碍
对立违抗性障碍是影响儿童和青少年的最常见精神障碍之一。根 据群体抽样和确证方法的性质,ODD的比率在2-16%的范围。第4版 正文修订的精神病的诊断和统计手册(DSM-IV-TR)(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2000)中定义ODD的基本特征是坚持至少6个 月(标准A)的重复模式的对权威人物(authority figures)的抗拒、挑衅、 违抗和敌对的行为,其特征是频发至少四种下列行为:发脾气(标准 A1)、与成人争辩(标准A2)、主动挑衅或拒绝服从成人的要求或支配(标 准A3)、有意做将会惹恼其他人的事情(标准A4)、为他或她自己的错 误或不礼貌责备他人(标准A5)、易被他人激怒或惹恼(标准A6)、生气 和怨恨(标准A7)或者怀有恶意或报复心(标准A8)。
为符合ODD标准,所述行为出现的频率必须比一般在可比较的 年龄和发育水平的个体中发现的更高,并且必须在社会、学术或职业 功能中导致明显的损害(标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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