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呼叫受理装置、呼叫受理方法以及呼叫受理程序无效
申请号: | 200780100799.X | 申请日: | 2007-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099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8 |
发明(设计)人: | 上岛靖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康姆斯克尔 |
主分类号: | H04M3/42 | 分类号: | H04M3/42;G06Q30/00;H04M3/51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陈立航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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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呼叫 受理 装置 方法 以及 程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呼叫受理装置、呼叫受理方法以及呼叫受理程序,特别是涉及一种能够在按呼叫付费(Pay Per Call)方式中向呼叫目的地可靠地传达各种信息的呼叫受理装置等。
背景技术
以往,作为利用因特网的网页(Web Page)的广告方法的一个方式,利用一种称为接点击付费(Pay Per Click)方式的方式。按点击付费方式是指广告代理者根据网页上所显示的广告信息的点击次数对广告主收取广告费的方式。
例如,在广告提供站点的网页上登载广告主的广告信息,当浏览该页面的用户选择(点击)广告信息时,能够链接到由广告主进行管理的自公司的网站(Web Site)来浏览与该广告信息有关的详细信息。并且,广告主根据该广告信息的点击次数向入口站点(Portal Site)的管理者支付广告费。
这种方式在用户(浏览者)较多而能够获得较高的广告效果的入口(门户)站点中经常被使用。入口站点的管理者通过在该站点页面的一部分设置广告登载框并将该广告登载框租给广告主来进行广告,根据该广告信息被点击的次数从广告主收取广告费。
但是,该按点击付费方式存在如下问题:在广告主不具有自公司站点的情况下,无法设定链接目的地而也无法提供与广告信息有关的详细信息。仅点击广告信息就产生广告费的支付,因此也无法得到作为对于广告费用的效果的“与用户(顾客)的直接接触(联络)”。
另外,在用户无意中点击了广告信息的情况下或者故意反复点击的情况下,也根据点击次数收取广告费,因此还存在广告效果与广告费之间的关联性变低的情况。
因此,还提出了如下一种方式:在广告提供站点的网页上登载广告信息的同时登载与每个广告主相对应的电话号码,在看到该电话号码的用户向广告主进行呼叫的情况下,根据该通话的成立而产生广告费的收取。此外,将该广告方法的一个方式称为按呼叫付费(Pay per Call)方式,例如有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方式。
然而,在将广告信息登载在大量的广告提供站点的情况下,当将登载的所有电话号码一律设为相同的电话号码时,无法获知用户是看到哪个广告提供站点而进行了呼叫。因此,存在无法掌握哪个广告提供站点的广告效果高而哪个广告提供站点的广告效果低的问题。
因此,还提出如下一种方法(例如,参照专利文献2):对每个广告信息分配不同的电话号码来登载在不同的广告提供站点,根据向哪个电话号码进行了呼叫来掌握用户是看到哪个广告提供站点而进行了呼叫。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5-115945号公报
专利文献2:国际公开第2007/015531号文本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该按呼叫付费方式的广告信息登载,例如存在用户在深夜进行关于询问的呼叫的情况。然而,如果该时间在营业时间以外,则广告主无法亲自应答用户所进行的呼叫。因此,近年来例如存在如下情况:根据时间将来自用户的呼叫转接到被称为呼叫中心的专门从事呼叫受理业务的运营者,由该呼叫中心应对呼叫。
在来自用户的呼叫被转接到该呼叫中心的情况下,呼叫应对者需要掌握用户是关于在哪个广告信息所登载的哪个商品进行了呼叫。并且,在用户希望购买该商品的情况下,必须掌握与该购买有关的结算信息、配送商品的情况下的配送目的地信息等各种信息。
然而,如果是受理担当者通过电话从用户处获知商品的信息、广告信息等来掌握商品信息等的方法,则有可能由于用户说错或受理担当者听错而导致信息发生错误,由此信息传达并不可靠。也存在如下情况:该商品信息等与用户进行呼叫的电话号码相对应地进行关联,只要受理担当者掌握电话号码就能够可靠地掌握商品信息等。但是,由于电话号码一般是很多位数的号码信息,根据情况有时也为17位左右的号码信息,因此受理担当者要可靠地掌握该大量的号码信息同样很困难。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情形而完成的,作为例示性课题而提供一种能够简单且可靠地传达在呼叫时要从呼叫源向呼叫目的地传达的各种信息的呼叫受理装置、呼叫受理方法以及呼叫受理程序。
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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